特别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为 140,378,009 股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日期为 2016年1月21日
一、本次限售股上市类型
经公司201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4] 877号文核准,公司于2014 年 12 月 31 日向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东海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等5名发行对象非公开发行 140,378,009 A 股股票。2014年12月31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4)第711306号《验资报告》。2015年1月 9 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股份登记手续。2015年1月14日公司发出《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结果暨股本变动公告》等公告。
本次非公开发行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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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次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本次限售股形成后,上市公司未发生因分配、公积金转增导致股本数量变化。截至目前,公司总股本为506,604,529股,总股本数未发生变化。
三、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有关承诺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东海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等5名发行对象承诺其参与认购的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自本次非公开发行结束之日起12个月内不得转让。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东海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等5名发行对象严格履行了股份锁定期承诺。
四、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
五、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公司的持续督导保荐机构,针对本次非公开发行限售股流通的核查意见如下:
“经核查,中珠控股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东海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招商财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国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和申万菱信(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严格履行了非公开发行时作出的关于本次限售股解禁所涉及的承诺。本次非公开发行5名发行对象合计所持公司 140,378,009股限售股上市流通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的规定。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无异议。”
六、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为140,378,009股。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日期为2016年1月21日。
本次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共计5位,分别为招商财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国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申万菱信(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东海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明细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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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公司总股本指截至2015年12月31日的数据。
鉴于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东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所持公司股份比例为10.23%、东海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所持公司股份比例为6.57%,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16年1月7日发布的《上市公司大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2016]1号公告,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东海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须按照上述公告要求规范减持股份行为。
七、股本变动结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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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上网公告附件
保荐机构核查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中珠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一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