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 委托理财基本情况:
根据董事会授权,秦皇岛天业通联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12月11日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秦皇岛分行签订了《交通银行“蕴通财富?日增利”集合理财计划理财合同》,使用人民币2.7亿元购买交通银行“蕴通财富?日增利31天”理财产品,详见2015年12月12日公司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利用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80)。
二、 委托理财履行情况
该理财产品已于2016年1月14日到期,银行如期如约支付公司本金2.7亿元及理财收益825,534.25元,以上合同履行完毕。
三、继续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相关情况
(一)委托理财概述
鉴于公司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秦皇岛分行良好的合作关系,公司于2016年1月14日继续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秦皇岛分行签订了委托理财合同,使用人民币3,000万元购买交通银行“蕴通财富?日增利S款”理财产品;使用人民币3亿元购买交通银行“蕴通财富?日增利提升91天”理财产品。
公司2016年1月9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以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16年度利用自有资金开展委托理财的议案》,同意根据公司经营发展计划和资金状况,2016年度公司使用合计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自有资金用于委托商业银行进行固定收益类或承诺保本的投资理财,并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办理具体投资事项。
(二)委托理财合同主体的基本情况
委托理财合同的主体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秦皇岛分行,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委托理财合同的主要内容
1、交通银行“蕴通财富?日增利S款”集合理财计划理财合同
产品名称:蕴通财富?日增利S款集合理财计划
产品收益类型:保本浮动收益型
产品预期年化收益率:本理财计划以客户的每笔认(申)购交易为单位计算理财计划份额的存续天数,存续天数与预期年化收益率的对应关系如下:
■
申购和赎回:本理财计划开放期的每个开放日开放时间内允许申购和赎回。
产品申购总额:人民币3,000万元
产品申购日:2016年1月14日
产品到期日:持续运作,交通银行可提前终止。公司可根据自身情况在开放期内的每个开放日进行赎回操作。
产品投资范围:本理财计划所募集的资金,主要投资于:(1)国债、金融债、央票、高等级信用债等固定收益工具;(2)同业拆借、同业存款、同业借款、债券回购、货币基金等货币市场工具;(3)符合监管机构要求的其他资产或者资产组合。
2、交通银行“蕴通财富?日增利”集合理财计划理财合同
产品名称:蕴通财富?日增利提升91天
产品收益类型:保证收益型
产品投资收益率:年化收益率为3.5%
产品认购总额:人民币3亿元
产品投资起始日:2016年1月18日
产品投资到期日:2016年4月18日
产品投资范围:本理财产品本金部分纳入交行资金统一运作管理,产品投资范围为货币市场工具及固定收益工具,其中货币市场工具占比为30%-100%,固定收益工具占比为0-30%。
四、委托理财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对委托理财产品的风险与收益,以及未来的资金需求进行充分的预估与测算,使用闲置自有资金投资固定收益类或承诺保本的银行理财产品不会影响公司的日常经营运作与主营业务的发展,且银行理财产品的收益率一般高于活期存款及同期定期存款收益率,理财产品的投资,有利于提高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股东获取更多投资回报。
五、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分析
1、投资固定收益类或承诺保本类银行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投资收益会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存在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和道德风险。
(二)拟采取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稳健的投资品种。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2、公司董事会授权经营管理层负责董事会审批额度内的委托理财相关事宜,财务总监组织实施,财务部负责具体操作、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或影响正常资金需求的状况,应及时采取相应保全或赎回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财务部建立台账管理,对资金运用的经济活动应建立健全完整的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财务核算工作,并于发生投资事项当日及时与银行核对账户余额,确保资金安全。
4、实行岗位分离操作,投资理财业务的申请人、审核人、审批人、操作人、资金管理人应相互独立。
5、公司相关工作人员与银行相关工作人员须对理财业务事项保密,未经允许不得泄露本公司的理财方案、交易情况、结算情况、资金状况等与公司理财业务有关的信息。
6、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对公司购买理财产品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对可能存在的风险进行评价,定期向审计委员会汇报。
7、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委托理财产品及相关损益情况。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关于2016年度利用自有资金开展委托理财的公告》
3、《交通银行“蕴通财富?日增利S款”集合理财计划理财合同》
4、《交通银行“蕴通财富?日增利”集合理财计划理财合同》
特此公告。
秦皇岛天业通联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