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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01月16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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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057 证券简称:象屿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6-003号

 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16年1月15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8人,实到董事8人。本次会议通知、召集及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通过签署或传真表决票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变更注册资本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2546号),公司2015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本次定向发行的股份134,529,147股已于2015年12月31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登记手续。公司新增注册资本人民币134,529,147.00元,公司注册资本由1,036,250,256元增加至1,170,779,403元,实收资本为1,170,779,403元。

 根据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发行工作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根据发行结果增加公司注册资本、修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及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因此本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为: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关于变更经营范围的议案

 根据工商登记办法的要求,对公司的经营范围进行简化和调整。

 原经营范围是:

 “1、经营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不另附进出口的商品目录),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2、批发:纺织品、棉花、饲料、服装、建筑材料、五金交电、化工材料(须经前置审批许可的项目除外)、金属材料、包装材料、室内装饰材料、日用百货、机械电子设备、汽车零配件、摩托车零配件、矿产品(国家专控产品除外)、化肥;销售:燃料油(不含成品油及须经前置审批许可的项目),收购农副产品(不含粮食、种子);3、货物运输代理及咨询服务、货物仓储及相关服务的物流代理服务(以上不含货物运输),物流供应链管理咨询服务,物流信息系统开发;4、钢材仓储(不含危险化学品及监控化学品);5、物流园区相关项目的开发经营,房地产租赁服务;6、批发:预包装食品兼散装食品(有效期至2015年10月18日)。”

 现修改经营范围是:

 “经营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不另附进出口商品目录),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谷物、豆及薯类批发;饲料批发;林产品批发;其它农牧产品批发;其他预包装食品批发;其他散装食品批发;金属及金属矿批发(不含危险化学品和监控化学品);建材批发;其他化工产品批发(不含危险化学品和监控化学品);五金产品批发;汽车零配件批发;摩托车零配件批发;其他机械设备及电子产品批发;化肥批发;石油制品批发(不含成品油、危险化学品和监控化学品);纺织品、针织品及原料批发;棉、麻批发;服装批发;其它未列明批发业(不含需经许可审批的经营项目);供应链管理;贸易代理;其他贸易经纪与代理;国际货运代理;国内货运代理;其他未列明运输代理业务(不含须经许可审批的事项);机械设备仓储服务;其他仓储业(不含需经许可审批的项目);房地产开发经营;其他未列明房地产业;商务信息咨询;软件开发;其他未列明信息技术服务业(不含需经许可审批的项目);”

 表决结果为: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公司注册资本变更、经营范围变更的事项,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

 《公司章程》修改内容详见同日公告的临2016-005号《关于变更注册资本、经营范围及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为: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为厦门象屿兴泓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代理采购商品的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议案的详细内容见与本决议同日披露的临2016-006号《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向厦门象屿兴泓科技发展有限公司销售商品的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为: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5名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五、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

 本议案的详细内容见与本决议同日披露的临2016-007号《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和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表决结果为: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本议案的详细内容见与本决议同日披露的临2016-007号《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和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表决结果为: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七、关于补选董事的议案

 根据控股股东厦门象屿集团有限公司提名函,同意提名刘信平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补选。

 董事候选人简历:

 刘信平,男,1962年3月出生,研究生学历。现任厦门象屿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董事,历任厦门象屿集团有限公司投资中心副总经理、总经理,厦门现代码头有限公司总经理。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为: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八、关于召开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定于2016年2月3日召开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相关议案,详见同日公告的临2016-008号《关于召开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为: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审计委员会对第四项议案发表了书面审核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对第四项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对第三、四、五、六、七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1月16日

 证券代码:600057 证券简称:象屿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6-004号

 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16年1月15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全体五名监事出席了会议。

 会议通过签署或传真表决票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两项议案,并作出如下书面审核意见:

 一、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

 公司本次计划使用不超过1.3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适合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在保障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效率,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同意公司使用上述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理财产品。

 二、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内容及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情况下,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有效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提升公司的盈利能力。我们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146,688,945.65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批准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同时,要求公司董事及管理层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严格控制财务风险,杜绝一切有损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以上议案表决结果均为: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专此公告。

 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6年1月16日

 证券代码:600057 证券简称:象屿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6-005号

 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注册资本、经营范围及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的议案》、《关于变更经营范围的议案》和《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一、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2546号),公司2015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本次定向发行的股份134,529,147股已于2015年12月31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登记手续。公司新增注册资本人民币134,529,147.00元,公司注册资本由1,036,250,256元增加至1,170,779,403元,实收资本为1,170,779,403元。

 二、根据工商登记办法的要求,对公司的经营范围进行简化和调整。

 经营范围变更情形详见公司章程的修订内容。

 三、根据前两项议案的内容对公司章程进行了修订

 具体修订情况如下:

 ■

 修改后的《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全文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敬请投资者查阅。

 以上章程修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特此公告。

 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1月16日

 股票代码:600057 股票简称:象屿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6-006号

 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向厦门象屿兴泓科技发展有限公司销售商品的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全资子公司厦门象屿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象屿化工)向厦门象屿兴泓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泓科技)销售化纤原料等商品,2016年度预计货款总额为八亿元人民币,具体交易数量、金额由双方根据兴泓科技生产需求及框架协议执行情况予以确定。

 因兴泓科技系我公司控股股东厦门象屿集团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此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上述交易是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交易价格公允,符合自愿平等、诚实守信的原则。

 本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厦门象屿兴泓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泓科技)是公司控股股东厦门象屿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象屿集团)的控股子公司。其根据业务发展需求,拟向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厦门象屿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象屿化工)采购化纤原料等商品,预计该业务在2016年度将持续发生。

 由于兴泓科技是公司的关联方,象屿化工向其销售商品构成关联交易。在平等、互利的原则下,象屿化工与兴泓科技拟签订关联交易框架协议。

 二、关联方介绍

 (一)关联方关系说明

 本公司控股股东象屿集团持有兴泓科技49%的股权,象屿集团对兴泓科技股东会决议能够产生重大影响,拥有实际控制权,是兴泓科技的控股股东,因此兴泓科技是本公司关联法人。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厦门象屿兴泓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15年9月28日

 住所: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厦门片区(保税港区)海景东路18号2层A01单元之一零九(该住所仅限作为商事主体法律文书送达地址)

 法定代表人:张水利

 注册资本:叁亿贰仟万元整

 经营范围:合成纤维单(聚合)体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和监控化学品及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塑料人造革、合成革制造;其他合成纤维制造(不含需经许可审批的项目);其他化工产品批发(不含危险化学品和监控化学品);经营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不另附进出口商品目录),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对第一产业、第二产业、第三产业的投资(法律、法规另有规定除外);其他未列明信息技术服务业(不含需经许可审批的项目);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

 本公司控股股东象屿集团持有兴泓科技49%股权,是其控股股东。

 三、日常关联交易标的

 交易标的和类别:销售化纤原料等;

 交易数量和金额:2016年度预计货款总额为八亿元人民币,具体交易数量、金额由双方根据兴泓科技生产需求及框架协议执行情况予以确定;

 交易定价原则:按公允市场价格交易。

 四、日常关联交易框架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关联交易的主体

 甲方:厦门象屿兴泓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乙方:厦门象屿化工有限公司

 (二)提供产品

 自2016年1月1日起至2016年12月31日止,乙方在总金额人民币800,000,000元(大写人民币捌亿元整)的范围内向甲方供货。

 货物为甲方业务发展所需化纤原料等。具体货物品名、规格、数量、价格根据甲方业务实际需要予以确定。

 (三)价款结算

 1、履约保证金

 (1)甲方应向乙方支付货款总金额10%的款项作为履约保证金。上述履约保证金甲方可分批次向乙方支付,具体支付时间及金额以乙方书面通知为准。

 (2)在甲方向乙方付清本合同项下全部款项之前,若货物的国内市场参照价格下跌,则甲方应按乙方要求向乙方追加履约保证金。

 (3)在甲方向乙方付清价款前,履约保证金与追加履约保证金不退还甲方,并可抵作最后一笔价款,若甲方违约则乙方有权单方宣布将其抵作甲方应付的任何款项。

 2、先提货后付款,且甲方应在乙方要求的时限内向乙方付清相应货款。

 (四)违约责任

 1、若甲方逾期给付任何款项,乙方有权按规定采取违约,乙方有权分别或同时采取乙方认为有必要的措施;

 2、若甲方违约,乙方有权转售货物。

 (五)其他争议解决

 因本合同所产生的任何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则提交本合同签订地(厦门市湖里区)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六)其它

 本合同经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决议通过后方可生效。

 五、对公司的影响

 象屿化工与兴泓科技的关联交易是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双方拟按照公允市场价格进行交易,符合自愿平等、诚实守信的原则,没有发现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对公司的经营成果和财务情况不会产生不良影响。

 六、日常关联交易的审议程序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已获得全体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审计委员会也发表书面审核意见。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5名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如下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该关联交易事项是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并根据市场公允价格开展交易。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交易遵循了自愿平等、诚实守信的市场经济原则,交易没有损害公司利益和公司中小股东的利益。同意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兴业证券对本次关联交易发表如下核查意见:

 1、象屿股份全资子公司象屿化工向兴泓科技销售商品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已经象屿股份董事会审议批准,独立董事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意见。该过程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的要求;

 2、象屿股份全资子公司象屿化工向兴泓科技销售商品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是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并根据市场公允价格开展交易。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交易遵循了自愿平等、诚实守信的市场经济原则,交易没有损害公司利益和公司中小股东的利益。

 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关联交易无异议。同意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备查文件目录

 (一)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

 (二)《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三)兴业证券关于象屿股份全资子公司向厦门象屿兴泓科技发展有限公司销售商品的日常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1月16日

 股票代码:600057 股票简称:象屿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6-007号

 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和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1.3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购买短期(不超过一年)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

 公司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146,688,945.65元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六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三十一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均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和《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现就前述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情况概述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2546号文批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34,529,147股,发行价为每股11.15元,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1,499,999,989.05元,扣除承销保荐费、发行登记费及其它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1,479,292,733.76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已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致同验字(2015)第350ZA0125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

 公司无前次以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说明

 根据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本次非公开发行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1,479,292,733.7元,主要用于以下项目:

 ■

 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鉴证报告》(致同专字(2015)第350ZA0288号)验证,截至2015年12月29日(募集资金置换基准日),公司已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额为人民币823,311,054.35元,具体投资情况如下:

 ■

 本次募集资金中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资金已按预定用途使用完毕。

 用于富锦195万吨粮食仓储及物流项目中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的823,311,054.35元已于2015年12月31日完成置换。

 截止2016年1月14日,公司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276,688,945.65元。

 根据富锦195万吨粮食仓储及物流项目建设进度,部分物流配套设施建设与设备采购尚未完成,受东北地区冬季停工期较长的影响,预计剩余募集资金在一定时间内将处于闲置状态。

 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拟就上述闲置募集资金进行以下临时性使用计划:

 (一)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的计划

 为了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公司拟使用不超过1.3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购买短期(不超过一年)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具体情况如下:

 1、理财产品品种:为控制风险,公司投资的品种为短期(不超过一年)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是公司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为提高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益的理财规划。

 2、决议有效期: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3、购买额度: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累计金额不超过1.3亿元,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使用。上述银行理财产品不得用于质押,如购买上述银行理财产品需开立产品专用结算账户,该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

 4、实施方式: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办理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相关事宜,额度不超过1.3亿元,具体投资活动由公司资金部负责组织实施。

 5、信息披露:公司在每次购买理财产品后将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披露信息包括该次购买理财产品的额度、期限、收益等。

 6、风险控制:为了保障对现金管理的有效管理,严控风险,公司有关购买银行理财产品业务将严格按照公司内部控制管理相关规定的有关要求开展。

 7、前次购买理财产品情况:公司在过去十二个月内无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情况。

 (二)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公司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146,688,945.65元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六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公司将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规定,规范使用该部分资金。

 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的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会通过直接或间接的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本次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计划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审议程序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均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和《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1.3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购买短期(不超过一年)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146,688,945.65元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六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审议程序符合《上海证劵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公司章程》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

 四、专项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1、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

 我们认为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的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在保障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1.3亿元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效率,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理财产品。

 2、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内容及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情况下,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有效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提升公司的盈利能力。公司以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符合公司发展的需要,符合维护全体股东利益的需要。我们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146,688,945.65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批准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

 (二)监事会意见

 1、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

 公司本次计划使用不超过1.3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适合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在保障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效率,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同意公司使用上述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理财产品。

 2、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内容及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情况下,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有效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提升公司的盈利能力。我们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146,688,945.65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批准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同时,要求公司董事及管理层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严格控制财务风险,杜绝一切有损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三)保荐机构意见

 1、关于象屿股份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

 象屿股份本次在确保募集资金项目建设资金需求以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3亿元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事项已经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象屿股份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计划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益,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2、关于象屿股份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

 (1)象屿股份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单次补充流动资金时间未超过十二个月;(2)象屿股份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支出,提升公司的经营效益,符合全体股东和公司整体利益;(3)象屿股份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监事会均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

 综合以上情况,兴业证券认为,象屿股份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和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事项符合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兴业证券对象屿股份实施上述事项无异议。

 五、备查文件目录

 (一)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二)《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三)兴业证券关于象屿股份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和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1月16日

 证券代码:600057 证券简称:象屿股份 公告编号:2016-008号

 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6年2月3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6年2月3日15点 00分

 召开地点:厦门国际航运中心E栋11楼1号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6年2月3日

 至2016年2月3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刊登于2016年1月16日的《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司董事会决议及相关公告(公告编号:临2016-006号、2016-007号)。

 2、特别决议议案:1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2、3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2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厦门象屿集团有限公司、象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16年2月2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2、登记地点:厦门国际航运中心E栋9楼

 3、登记方式:

 (1)自然人须持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须持盖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盖章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股票账户卡、出席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六、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人:廖杰、赖晓娟,电话:0592-5603397,传真:0592-5051631,电子邮箱:stock@xiangyu.cn。

 2、出席会议的股东费用自理;

 3、出席现场会议人员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到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等原件,签到入场;

 4、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格式请参考附件一。

 特此公告。

 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1月16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6年2月3日召开的贵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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