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836 证券简称:鑫茂科技 公告编号:(临)2016-009
天津鑫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天津鑫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于2015年3月31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6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行使相关决策权。公司具体内容详见2015年4月1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根据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议,且鉴于公司向天津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农商行”)购买的0.6亿元2015年度和鑫财富1号理财产品已到期(详见2015年4月8日相关公告),本次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继续向农商行购买了保本理财产品,并签署了理财合同。
详细情况如下:
农商行《2016年度和鑫财富1号机构理财计划协议书》(保本浮动收益型)
甲方:天津久智光电材料制造有限公司
乙方:天津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一、本期理财产品具体产品要素
1、理财计划名称为:天津农商银行2016年度和鑫财富1号
2、本理财计划性质:人民币保本浮动收益型理财计划。
3、本理财计划发行规模:人民币陆仟万元整(小写¥60,000,000元)。
4、本理财计划期限:91天。
5、预期年收益率:3.5%。
6、理财计划预期年收益计算公式:投资者收益=理财投资本金×预期年收益率×理财计划实际存续天数÷365(正常到期)。
理财计划预期年收益计算公式:投资者收益=理财投资本金实际存续金额×预期年收益率×理财计划实际存续天数÷365(提前或部分提前返还本金时)。
7、投资范围:(1)国债、金融债、企业债、中期票据、中央票据、短期融资券、高等级信用债、债券基金、资产支持证券等固定收益工具;
(2)现金及同业存款、同业借款、债券回购、货币基金等货币市场工具;
(3)符合监管机构要求的信托计划、信托受益权、定向资产管理计划、定向资产计划收益权、委托债权投资及其他资产或者资产组合;
其中现金、货币市场和固定收益工具投资比例为20%—100%。信托计划、委托债权投资及其他资产或者资产组合投资比例为20%—100%。
为便于理财计划收益核算、分配,甲方同意乙方对理财计划投资标的项下基础资产收益权不办理变更登记,同时甲方同意以乙方相关账户进行理财本金及收益划转。
二、甲方认购本期理财产品相关事项:
1、甲方认购本期理财计划的理财本金金额: 大写人民币陆仟万元整(小写¥60,000,000元)。
2、本理财计划全部相关协议签署完毕后,甲方于认购日将全额理财资金划入乙方指定账户。
3、本理财计划起息日:2016年1月12日。
4、本理财计划到期日:2016年4月12日。
5、理财期内,乙方以取得投资收益为限向甲方支付理财收益。
6、甲方指定以下账户用于接收乙方返还的理财本金和理财收益:
户名:天津久智光电材料制造有限公司
账号:9170101000010000399476
开户行: 天津农商银行高新区支行
大额支付号:317110018584
三、理财计划收入及费用:
1、理财计划项下收入为理财期间投资运作产生的收益。
2、当理财计划实际年化收益率小于3.5%(含)时,乙方不提取理财管理费;当理财计划年化收益率大于3.5%(不含)时,乙方提取超过3.5%的部分作为理财管理费。
四、产品风险提示
1、管理风险:本计划的理财收益主要来源于理财期间投资管理产生的收益,投资者面临管理不善导致的理财收益低于预期甚至为零的风险,最不利的情况下,投资者将损失全部收益。
2、流动性风险:在本理财计划存续期内投资者的提前终止申请需经天津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同意,投资者可能因理财资金缺乏流动性而遭受损失。
3、再投资风险:本理财计划在存续期内,天津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有权提前终止或部分提前终止本理财计划,投资者面临理财资金再投资的风险。
4、延期兑付风险:理财计划到期或提前终止时,如因理财计划投资标的项下的基础资产不能按时足额返还投资本金及收益造成本理财计划不能按时支付理财资金,从而可能导致理财计划延期支付,银行保证客户本金安全,但银行有权依据运作情况,以理财财产的现状(包括但不限于乙方取得的理财计划投资标的项下基础资产对应的债权或收益权)向客户进行收益分配和清算。
5、其他风险:本理财计划的推出是基于当前相关的法规和政策,如遇国家金融政策重大调整和市场环境发生变化等不可抗力因素,可能导致本理财计划无法实现预期收益。
五、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财务部及时分析和跟踪银行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审计部门负责对低风险投资理财资金的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和购买理财产品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严格根据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的理财产品投资以及相应的损益情况。
六、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是在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正常使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运转需要,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对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适时、适度进行现金管理,能获得一定投资收益,不会损害公司股东利益。
七、备查文件
《天津农商银行2016年度和鑫财富1号机构理财计划协议书》
特此公告。
天津鑫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1月13日
证券代码:000836 证券简称:鑫茂科技 公告编号:(临)2016-008
天津鑫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重组停牌期间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天津鑫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因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于2015年11月24日开始停牌。自停牌起,公司每五个交易日披露重组事项进展公告。2015年12月24日,公司根据重组事项进展情况,申请证券继续停牌,并披露了《关于筹划重组停牌期满申请继续停牌公告》(公告编号:临2015-081)。公司后续根据重组进展情况,于2015年12月31日、2016年1月6日分别披露了《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5-084)、(公告编号:2016-002),上述具体内容详见当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
停牌期间,公司及相关各方积极推动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涉及的各项工作,相关工作推进进展顺利。目前在重组方案框架下,相关中介机构正在深入推进尽职调查、审计、评估等工作。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自2016年1月14日开市起继续停牌,待相关事项确定并披露后再行复牌。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咨询网。停牌期间,公司将及时披露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至少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进展公告。敬请投资者关注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相关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天津鑫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