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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01月13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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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002 证券简称:鸿达兴业 公告编号:临2016-003
鸿达兴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6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鸿达兴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12月29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刊登了《关于召开2016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临2015-145),为确保公司股东充分了解本次股东大会有关信息,现公司董事会发布本次股东大会提示性公告,详细内容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鸿达兴业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公司于2015年12月25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6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16年1月15日(星期五)下午2:00。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16年1月14日至2016年1月15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1月15日上午9:30-11:30,下午1:00-3: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1月14日下午3:00至2016年1月15日下午3: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召开方式:

 1、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2、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3、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出现多次投票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六)股权登记日:2016年1月12日(星期二)

 (七)出席对象:

 1、2016年1月12日(星期二)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附后)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董事候选人、股东监事候选人。

 4、公司聘请的律师、持续督导机构代表。

 (八)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州市广州圆路1号广州圆大厦32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本次会议的审议事项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完备。

 (二)议案名称

 表1 股东大会议案列表

 ■

 (三)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就上述议案2、4、5、6、7做出决议,须经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审议议案1时采用累积投票制。本次应选举董事2人,董事候选人2人,当选董事的得票总数应超过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以未累积的股份数为准)的二分之一。

 3、上述第4、5、6项议案关联股东应回避表决。

 4、本次股东大会对上述全部议案的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单独计票结果。

 5、本次股东大会有7项议案,某一股东仅对其中一项或多项议案进行投票的,在计票时,视为该股东出席股东大会,纳入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总数的计算;对于该股东未发表意见的其他议案,视为弃权。

 (四)披露情况

 上述第1项议案已经2015年8月23日召开的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第2项议案已经2015年9月21日召开的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第3项议案已经2015年11月9日召开的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第4项议案已经2015年10月29日召开的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第5、6、7项议案已经2015年12月25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详细内容分别刊登在2015年8月25日、2015年9月23日、2015年11月11日、2015年11月2日、2015年12月29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

 三、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16年1月14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

 2、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

 法定代表人出席:持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授权代表出席:持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受托人签字,加盖公章)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

 自然人股东本人出席: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证明办理登记手续。

 委托代理人出席: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受托人签字)、委托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和持股证明办理登记手续。

 异地股东可以用信函和传真方式办理登记。

 3、登记地点:公司证券事务部

 邮寄地址:广州市荔湾区东沙荷景路33号鸿达大厦

 邮编:510380

 传真:020-81652222

 四、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参与网络投票,具体投票操作流程如下:

 (一)采用交易系统投票的投票程序

 1、投票代码:362002。

 2、投票简称:“鸿达投票”。

 3、投票时间:2016年1月15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 和13:00-15:00。

 4、股东可以选择以下两种方式之一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1)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网络投票专用界面进行投票。

 (2)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以指定投票代码通过买入委托进行投票。

 5、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网络投票专用界面进行投票的操作程序:

 (1)登录证券公司交易终端选择“网络投票”或“投票”功能栏目;

 (2)选择公司会议进入投票界面;

 (3)根据议题内容点击“同意”、“反对”或“弃权”;对累积投票议案则填写选举票数。

 6、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以指定投票代码通过买入委托进行投票的操作程序:

 (1)在投票当日,“鸿达投票”“昨日收盘价”显示的数字为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总数。

 (2)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

 (3)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股东大会议案序号。

 1.01元代表董事候选人殷付中,1.02元代表董事候选人陈飞武。2.00元代表议案2,3.00元代表议案3,依此类推。

 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委托价格分别申报。如股东对除议案1以外的所有议案均表示相同意见,则可以只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表决议案序号为100,申报价格为100.00元。

 表2 股东大会议案对应“委托价格”一览表

 ■

 (4)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议案1采用累积投票,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选举票数。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表决权总数为限进行投票,如股东所投选举票数累计超过其拥有表决权总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不视为有效投票。股东拥有的表决权总数为其持有的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数量与本次应选举董事人数(本次为2人)的乘积,股东可以用所有的投票权集中投票选举一位董事候选人,也可以将投票权分散行使、分别投票给不同董事候选人,最后按得票的多少和比例决定是否当选。

 对于不采用累积投票制的议案2至议案7,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

 表3 议案1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对应“委托数量”一览表

 ■

 注:该股东持有的表决权总数为其持有的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数量与本次应选举董事人数(本次为2人)的乘积。

 表4 议案2-7的表决意见对应“委托数量”一览表

 ■

 (5)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议案1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6)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申报为准,不得撤单。

 (二)采用互联网投票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6年1月14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6年1月15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4年9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五、其他事项

 1、会议费用:现场会议会期预计半天,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2、会议咨询:公司证券事务部

 联系电话:020-81802222,0514-87270833

 联 系 人:林少韩、于静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及公告;

 2、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临时)会议决议及公告;

 3、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决议及公告;

 4、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临时)会议决议及公告;

 5、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临时)会议决议及公告。

 特此公告。

 附件:授权委托书

 鸿达兴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六年一月十三日

 附: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单位)出席鸿达兴业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对以下议案行使表决权。

 ■

 注:1、议案1请分别在表决意见项下填写选举票数,对两名候选人的累计选举票数不应超过股东拥有的表决权总数。股东拥有的表决权总数为其持有的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数量与本次应选举董事人数(本次为2人)的乘积。

 2、议案2—议案7请在相应的表决意见项下划“√”。

 3、委托人为法人股东的,请法定代表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上签字,并请加盖法人单位公章。

 委托人签字(盖章):____________委托人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股东账户:______________委托人持股数量:___________________ __

 受 托 人 签 字:_______________受托人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有效期限:______年___月____日至______年____月_____日

 委 托 日 期:2016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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