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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01月13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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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340 证券简称:格林美 公告编号:2016-006
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署动力电池材料战略供货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合同签署情况

 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下属公司无锡凯力克能源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无锡凯力克”或“乙方”),于2016年1月12日与远东福斯特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远东福斯特” 或“甲方”)签订了动力电池三元正极材料的战略供货协议,合同涉及金额约为4.5亿元,合同期限为一年,合同标的为锂离子电池三元正极材料。

 二、交易对手方介绍

 1、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远东福斯特新能源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5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蒋承志

 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日期:2009年7月29日

 公司住所:江西省宜春经济技术开发区

 经营范围:锂离子电池、锂离子动力电池(组)、锂离子储能电池(组)、新型电池、电芯、电池材料、电动车辆、电动自行车、环卫专用设备、驱动控制技术等产品的研发、设计、制造、加工、销售及相关服务;汽车租赁;计算机软件研发与销售;从事自营物资、技术进出口业务;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以上项目国家专项规定的凭许可证书经营)

 远东福斯特为智慧能源(股票代码:600869)的全资控股公司,是一家专业从事锂离子电池研发、生产、销售于一体的高新技术企业。公司产品主要为圆柱型电池,广泛应用于手机、笔记本、移动电源、电动工具、电动自行车、平衡车、电动摩托车、电动汽车、太阳能储能电源、风能储能电源、基站储能电源等领域。远东福斯特与本公司以及无锡凯力克不存在关联关系。

 2、2015年度,公司与远东福斯特发生类似业务的交易金额占公司同类业务的4.18%,具体以2015年度审计数据为准。

 3、远东福斯特信用优良,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

 三、 合同主要内容

 1、双方确立互为战略供货合作伙伴关系,主要供货物资为镍钴锰酸锂三元正极材料。

 2、乙方承诺保证甲方所需要的锂离子电池三元正极材料产品的数量,预定2016全年供货量为3000吨,总计销售金额约为人民币(以下价款同为人民币)4.5亿元,价格和数量根据当月实际供需情况确定。

 3、2016年1月双方拟签订供销合同为200吨整,预计金额约3000万元,具体执行依照双方签订订单为准。

 4、战略合作与伙伴关系:

 (1)双方确定为战略合作伙伴,无锡凯力克方承诺优先保证远东福斯特方所需的材料数量;但双方合作无排他性,不改变各自独立地位,以各自名义承担对外经营责任。

 (2)远东福斯特承诺在现有量产各车型及新车型或其他新项目中主推无锡凯力克的动力三元材料;一旦材料得到认可,远东福斯特将把无锡凯力克能源作为主要的供应源,无锡凯力克能源则承诺保障甲方的需求供应。

 (3)依据远东福斯特公司发展和对三元材料的需求,双方同意积极提前制订好3-5年内配套的供应计划;无锡凯力克承诺积极配合、参与联合开发和项目申报;双方定期进行技术交流,支持新项目开发。

 5、本协议有效期壹年(2016年),协议到期后双方均未提出终止也未签署新的《战略供货协议》,则此协议自动延期。

 四、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远东福斯特是智慧能源(股票代码:600869)的全资控股公司,是国内最大的车用动力电池制造企业之一,目前已成为众泰、玖发、陕汽等新能源汽车的主流供应商;格林美作为动力电池材料的核心企业,具有动力电池材料制造的领先技术优势、产能优势与市场优势,形成了从废旧电池回收到动力电池关键材料制造的完整产业链。双方本次签署合作协议,在三元动力电池材料方面展开全面战略合作和规模化供应,标志着格林美动力电池材料进入新能源汽车与车用动力电池主流产业链,为公司打造全球动力电池材料核心供应商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促进公司三元动力电池材料全面参与国内国际市场竞争,大幅提升了公司三元动力电池材料的盈利能力和核心竞争力。

 2、无锡凯力克现有资金、人员、技术、产能完全具备履行本协议的能力,将一如既往及时、保质履行本协议。

 3、本协议涉及金额占公司2014年度营业收入(目前,2015年度的经营数据尚需经审计确认)的11.51%,协议的履行将在规定的期间内对公司的营业收入和营业利润产生一定的积极影响,对公司未来的市场开拓产生积极影响。

 4、本协议的履行对公司及无锡凯力克的业务、经营的独立性不产生影响。

 五、风险提示

 1、本协议为无锡凯力克的日常经营合同,本次协议中提供的产品为技术成熟产品,所以不存在技术、产能风险。

 2、本协议为战略合作协议,所涉及的金额和产品数量为意向性金额,双方应以实际签定的供货合同或订单数量为准。

 六、其他相关说明

 1、公司将在定期报告中披露重大合同的履行情况。

 2、备查文件:公司与交易对手方签订的《2016年战略供货协议》。

 特此公告

 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Ο一六年一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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