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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01月13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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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法因数控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270 证券简称:法因数控 公告编号:〔2016〕008 号

 山东法因数控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山东法因数控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16年1月11日济南市天辰大街389号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2016年1月7日以书面或电子邮件的方式送达各位董事及其他会议参加人。

 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的董事7人,实际表决的董事7人。会议由董事长李胜军先生召集、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山东法因数控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全体董事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董事长的议案》

 鉴于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工作已基本完成,李胜军先生为保证重组完成后的公司决策效率和决策质量已经申请辞去公司董事长职务,会议选举肖毅先生为公司董事长,任期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根据《公司章程》第八条的规定,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变更为肖毅先生。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调整董事会各专业委员会组成的议案》

 鉴于董事会成员出现较大变化,为保证董事会各专业委员会能够正常运作,同意对董事会各专业委员会人员组成作如下调整:

 战略委员会由肖毅、肖日明、肖申、李胜军组成,主任委员肖毅。薪酬委员会由杨益军、李百兴、李胜军组成,主任委员杨益军。审计委员会由李百兴、杨益军、肖毅组成,主任委员李百兴。提名委员会由张承瑞、杨益军、肖毅组成,主任委员张承瑞。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鉴于綦妍荔女士由于个人原因辞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职务,同意董事会秘书孟中良先生兼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董事会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尽快聘任符合任职资格的人员担任证券事务代表。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财务负责人的议案》

 鉴于本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之重大资产重组项目的工作基本完成,孟中良先生申请辞去公司财务负责人职务。为保证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同意聘任李胜刚先生为公司财务负责人,任期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向上海华明电力设备制造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

 鉴于在《山东法因数控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之重大资产重组暨关联交易报告书》中明确募集资金项目的用途为特高压直流分接开关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和研发中心建设项目,项目实施主体为上海华明电力设备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华明”)。为提高项目实施效率,降低公司整体税费负担,根据项目进展,同意以募集资金250,000,000.00元向上海华明增资。董事会要求上海华明在金融机构开设募集资金专户存放该笔资金并按照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规定的程序使用,增资完成后一个月内与上海华明、募集资金专户开户行、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恒泰长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签署《四方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六、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内幕信息管理,加强内幕信息保密工作,避免内幕交易,维护信息披露的公平原则,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同意对《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进行修订。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七、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由于公司发行股份购买上海华明电力设备制造有限公司100%股权以及配套募集资金工作已经完成,同意公司对公司章程中涉及注册资本、公司股份总数的条款进行修改。

 将原“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8,915万元。”修改为“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06,159,420.00元。”

 将原“第十九条 经公司201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以股份总数14,550万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3股,共计向全体股东转增股份4,365万股。本次转增股本实施后,公司的股份总数为18,915万股,均为人民币普通股。”修改为:“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506,159,420股,公司股本结构为:普通股506,159,420股,无其他种类股票。”

 根据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山东法因数控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6年1月12日

 证券代码:002270 证券简称:法因数控 公告编号:〔2016〕009号

 山东法因数控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山东法因数控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通知于2016年1月7日以书面或电子邮件的方式通知各位监事,会议于2016年1月 11日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的监事3人,实际表决的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李萍先生主持,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山东法因数控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全体监事经认真审议,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鉴于本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之重大资产重组项目的工作基本完成,杨萍女士申请辞去公司职工监事和监事会主席职务,为保证公司监事会能够有效运作,选举李萍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主席,任期至第三届监事会任期届满。

 表决结果:同意 3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山东法因数控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6年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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