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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01月12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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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225 证券简称:天津松江 公告编号:临2016-001
天津松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完成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6年1月11日,天津松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接到公司控股股东天津滨海发展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滨海控股”)通知,滨海控股增持公司股份的计划已实施完毕。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股份增持计划

 公司于2015年7月14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天津松江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计划增持公司股票的公告》(临2015-083号),公司控股股东天津滨海发展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按照证监会的相关规定,拟于近期增持天津松江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时间为即日起六个月内,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2000万元。

 二、本次增持计划完成情况

 2016年1月8日——2016年1月11日,滨海控股通过二级市场增持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份2,716,300股,增持均价为7.37元/股,增持总金额为20,031,310.00元。本次增持前,滨海控股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份为363,754,707股,持有公司有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份为81,818,181股,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总数为445,572,88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7.63%。本次增持后,滨海控股持有公司股份总数为448,289,188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为47.92%。

 三、本次增持符合《证券法》和《关于上市公司大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本公司股票相关事项的通知》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

 四、滨海控股承诺:在本次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五、本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股份行为指引》等相关规定持续关注滨海控股所持股份变动的有关情况,及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天津松江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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