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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01月12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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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052 证券简称:同洲电子 公告编号:2016—001
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停牌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停牌事项

 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袁明先生质押给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股票接近警戒线,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的相关规定,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股票简称:同洲电子,股票代码:002052)自2016年1月12日开市起停牌。

 二、其他事项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袁明先生直接及通过资管计划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25,924,63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6.88%(其中,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23,107,03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6.50%;通过资管计划持有公司股份2,817,6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38%),已用于质押融资的股份为121,557,000股,已质押融资股份占其所持有公司股份的比例为96.53%,质押股份的融资警戒线为8.5-9.5元,平仓线为8.5-9.5元,该质押股份已接近警戒线和平仓线,公司控股股东质押股权后未进行配资和高杠杆融资。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袁明先生将采取积极措施:筹措资金、追加保证金或者追加质押物等有效措施降低融资风险,以保持公司股权的稳定性,并在实施相关措施后尽快复牌。

 公司的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公司相关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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