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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海广泰空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提出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111 证券简称:威海广泰 公告编号:2016-005

 威海广泰空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提出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威海广泰空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威海广泰”、“公司”)董事会于2016年1月9日,分别收到了公司控股股东新疆广泰空港股权投资有限合伙企业(以下简称“本合伙企业”)和股东李光太(实际控制人,以下简称“本人”)《关于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建议》,根据《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反馈意见通知书》(153237号)的要求,建议公司董事会将《公司控股股东关于房地产业务相关事项的承诺函》和《公司实际控制人关于房地产业务相关事项的承诺函》作为临时提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经核查,截至2016年1月8日, 新疆广泰空港股权投资有限合伙企业持有公司116,225,267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32.19%;李光太先生持有公司52,542,409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14.55%。且上述临时提案属于股东大会职权范围,有明确的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公司董事会同意将上述临时提案提交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现将临时提案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公司控股股东关于房地产业务相关事项的承诺函

 本合伙企业作为威海广泰的控股股东,针对威海广泰2015年非公开发行股份涉及的房地产业务事项,特此承诺:

 1、自2012年1月1日至2015年9月30日,威海广泰及子公司在房地产开发过程中不存在违反《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继续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3]17号)、《闲置土地处置办法》(国土资源部令53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主席令第72号)、《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完善商品住房预售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建房[2010]53号)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证监会调整上市公司再融资、并购重组涉及房地产业务监管政策》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情形,不存在土地闲置和炒地,捂盘惜售、哄抬房价等违法违规行为,不存在因上述违法违规行为被行政处罚或正在被(立案)调查的情况。

 2、威海广泰已经及时、准确、完整地披露了房地产业务用地情况,如威海广泰因未披露的土地闲置等违法违规行为给上市公司和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合伙企业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二、公司实际控制人关于房地产业务相关事项的承诺函

 本人作为威海广泰的实际控制人,针对威海广泰2015年非公开发行股份涉及的房地产业务事项,特此承诺:

 1、自2012年1月1日至2015年9月30日,威海广泰及子公司在房地产开发过程中不存在违反《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继续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3]17号)、《闲置土地处置办法》(国土资源部令53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主席令第72号)、《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完善商品住房预售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建房[2010]53号)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证监会调整上市公司再融资、并购重组涉及房地产业务监管政策》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情形,不存在土地闲置和炒地,捂盘惜售、哄抬房价等违法违规行为,不存在因上述违法违规行为被行政处罚或正在被(立案)调查的情况。

 2、威海广泰已经及时、准确、完整地披露了房地产业务用地情况,如威海广泰因未披露的土地闲置等违法违规行为给上市公司和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根据以上增加临时提案的情况,现对公司《关于召开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进行修订。修订后的《关于召开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补充通知》除增加上述议案外,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地点等其他内容都没有变化,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告的《关于召开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补充通知》(公告编号2016-006)。

 特此公告。

 威海广泰空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1月12日

 证券代码:002111 证券简称:威海广泰 公告编号:2016-006

 威海广泰空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补充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威海广泰空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2016年1月8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以9票同意决议召开股东大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2016年1月25日(星期一)下午14:0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16年1月24日—2016年1月25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1月25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1月24日下午15:00至2016年1月25日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16年1月19日,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7、会议地点:山东省威海市黄河街16号威海广泰空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三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议案名称

 1、审议《关于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用地和房地产销售之专项自查报告》;

 2、审议《公司实际控制人关于房地产业务相关事项的承诺函》;

 3、审议《公司控股股东关于房地产业务相关事项的承诺函》;

 4、审议《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关于房地产业务相关事项的承诺函》;

 (1)公司董事承诺

 (2)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5、审议《公司监事关于房地产业务相关事项的承诺函》;

 6、审议《关于变更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特别说明:

 1、议案2由股东李光太(实际控制人,单独持有公司14.55%的股份)提出并书面提交公司董事会;

 2、议案3由股东新疆广泰空港股权投资有限合伙企业(单独持有公司32.19%的股份)提出并书面提交公司董事会;

 3、议案4的各项子议案需逐项审议表决;

 4、议案6属于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对中小投资者(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票单独计票,公司将根据计票结果进行公开披露。

 (二)披露情况

 议案1、4、6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议案5已经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2016年1月9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公告。

 议案2、3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2016年1月12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公告。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16年1月20日-1月21日上午9:00-11:30,下午2:00-5:00;

 2、登记地点:山东省威海市环翠区黄河街16号威海广泰空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3、登记办法: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单位持股凭证、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3)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4)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2016年1月21日下午5点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人:王海兵、鞠衍巍

 电话:0631-3953335

 传真:0631-3953451

 地址:山东省威海市环翠区黄河街16号

 邮编:264200

 2、参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六、备查文件

 1、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威海广泰空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1月12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111。

 2.投票简称:“广泰投票”。

 3.投票时间:2016年1月25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 和13:00—15:00。

 4.股东可以选择以下两种方式之一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1)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网络投票专用界面进行投票。

 (2)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以指定投票代码通过买入委托进行投票。

 5.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网络投票专用界面进行投票的操作程序:

 (1)登录证券公司交易终端选择“网络投票”或“投票”功能栏目;

 (2)选择公司会议进入投票界面;

 (3)根据议题内容点击“同意”、“反对”或“弃权”;对累积投票议案则填写选举票数。

 6.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以指定投票代码通过买入委托进行投票的操作程序:

 (1)在投票当日,“广泰投票”“昨日收盘价”显示的数字为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总数。

 (2)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

 (3)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股东大会议案序号。100元代表总议案,1.00元代表议案1,2.00元代表议案2,依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委托价格分别申报

 对于逐项表决的议案,如议案4中有多个需表决的子议案,4.00元代表对议案4下全部子议案进行表决,4.01元代表议案4中子议案①,4.02元代表议案4中子议案②,依次类推。详见下表:

 表1 股东大会议案对应“委托价格”一览表

 ■

 (4)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详见下表:

 表2 表决意见对应“委托数量”一览表

 ■

 (5)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6)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申报为准,不得撤单。

 二、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6年1月24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6年1月25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4年9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威海广泰空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6年1月25日召开的贵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

 证券代码:002111 证券简称:威海广泰 公告编号:2016-007

 威海广泰空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反馈意见回复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威海广泰空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12月22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反馈意见通知书》(153237号)(以下简称“反馈意见”)。中国证监会依法对公司提交的《威海广泰空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进行了审查,要求就有关问题作出书面说明和解释,并在30日内向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审查部门提交书面回复意见。

 公司会同相关中介机构对反馈意见中所述问题进行了认真研讨,并按要求对有关问题进行了说明及回复,现根据要求对反馈意见回复进行公开披露,具体内容详见2016年1月12日公司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威海广泰空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威海广泰空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反馈意见>的回复》。公司将于上述反馈意见回复披露后两个工作日内向中国证监会报送反馈意见回复材料。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宜尚需取得中国证监会核准,能否取得核准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审核进度情况,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威海广泰空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1月12日

 证券代码:002111 证券简称:威海广泰 公告编号:2016-008

 威海广泰空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相关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威海广泰空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威海广泰”、“公司”)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事宜目前正处于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审核阶段。现根据相关监管要求,对本次发行相关事宜进行说明如下:

 一、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处罚或监管措施的情况,以及相应整改措施

 2011年至今,威海广泰未发生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处罚的情况;接受监管措施的情况有四起。

 1、深圳证券交易所出具《中小板关注函[2013]第83号》

 (1)关注事项

 针对公司将土地补偿款超出账面净值部分计入当年损益情况,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部门出具该监管关注函,要求公司说明该会计处理的依据及是否符合会计准则的规定,并提醒公司关注该事项对业绩的影响。

 (2)关于关注函的回复说明

 上述事项系因威海市国土资源局代表市政府收回发行人两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而产生。相关主管部门委托房地产评估发行人出具评估报告,并确定相关宗地及宗地内的房屋评估价值,在完成土地使用权的出让后,将补偿款项支付予发行人。发行人在参照《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企业会计准则第6号——无形资产》相关规定后,将该补偿款扣除土地使用权、房屋账面价值及土地改性补偿费用后计入当期损益。相关事项未导致业绩预告的偏差。

 2、深圳证券交易所出具《中小板关注函[2013]第99号》

 (1)关注事项

 2013年11月20日,公司披露与军方签署的价值782万元的合同。11月19-20日,公司股票均涨停。公司控股股东新疆广泰分别于该两个交易日减持合计900万股。交易所相关部门对此予以关注,要求公司说明是否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要求新疆广泰说明减持背景。

 (2)关于关注函的回复说明

 A.公司在签署完毕上述合同的次日即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履行信息披露申请,同时该合同为针对发行人2013年5月披露的某军方合作协议的后续进展公告。

 B.新疆广泰减持公司股票之时,并未知悉合同签署情况,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的情况,主要背景如下:

 2013年11月19日,中国民用航空局和解放军总参谋部共同颁布《通用航空飞行任务审批与管理规定》。受此政策影响,通用航空概念股出现连日大幅上涨:除发行人外,中信海直(000099.SZ)、川大智胜(002253.SZ)、海特高新(002023.SZ)均出现连日大幅涨幅(含涨停情况)。因此发行人研判该股票市场变动情况系通用航空重大政策因素刺激所致。

 此外,公司亦征询新疆广泰的减持动机:一方面,新疆广泰对外投资需筹集不菲资金;另一方面,新疆广泰自公司上市以来未曾进行减持,其合伙人普遍存在资金需求,希望获取部分投资收益,以解决购置资产、教育求学等现实问题。故新疆广泰借公司股票大幅上涨之时择机进行减持,减持比例接近公司总股本的3.0%。

 减持完成后,新疆广泰持有发行人股比为34.15%,仍为公司控股股东。其承诺自此连续六个月内不再进行减持。相关事项及承诺已予公告,并得到切实遵循。

 3、深圳证券交易所出具《中小板监管函[2015]第34号》

 (1)关注事项

 2014年7月16日,公司使用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6个月。但资金使用到期后,公司直至2015年3月20日才将上述款项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账户并披露。交易所相关部门要求公司予以整改。

 (2)整改措施

 公司本次未及时归还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系相关工作人员工作疏忽所致。公司于2015年3月19日自查时发现该问题,立即筹措资金于次日予以归还,并主动向相关监管部门汇报。为杜绝此类事件,公司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内部考核处罚,并重新梳理相关内控制度和流程,对募集资金管理等重点事项进行监管,将责任落实至相关部门的具体单位,并对其进行业务培训,通过制定措施强化内部管理和考核。

 4、深圳证券交易所出具《中小板关注函[2015]第432号》

 (1)关注事项

 因公司自2015年7月22日起一直停牌,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说明所筹划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申请股票继续停牌的必要性、下一步工作计划和预计复牌时间,并请加快工作进程,尽快申请股票复牌,积极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2)回复情况

 公司就非公开发行收购标的过程中涉及的审计、评估、商业谈判所需文件准备、项目可研的立案及备案情况向深圳证券交易所进行了汇报,并根据前述工作进展情况汇报了停复牌事宜的预计安排。

 二、结合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变化,预计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对即期回报的潜在摊薄影响,及公司采取的相关防范措施

 1、关于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1)财务指标计算的主要假设和前提

 ①本次发行方案于2016年3月实施完成;该完成时间仅用于计算本次发行对摊薄即期回报的影响,最终以经证监会核准并实际发行完成时间为准;

 ②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为361,090,117股,本次发行股份数量为不超过19,473,494股(最终发行的股份数量以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发行的股份数量为准),按发行数量上限预计,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增至380,563,611股;

 ③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预计不超过54,000万元,不考虑发行费用影响,且未考虑募集资金到账后,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如财务费用、投资收益)等的影响;

 ④宏观经济环境、产业政策、行业发展状况、产品市场情况等方面没有发生重大变化;

 ⑤假设201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仅进行现金分红,现金分红规模为2014年度现金分红数与《未来三年(2014-2016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中制定的当年现金分红最低比例(可供分配利润的10%)两者孰高,利润分配于2016年6月实施完毕。且公司无中期分红计划;

 ⑥假设公司2015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015年1-9月的年化数(即2015年扣非前/后归母净利润=2015年1-9月扣非前/后归母净利润*4/3)。并进一步假设2016年度净利润(归属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扣非前/后)在2015年数据的基础上,持平、增长10%、增长15%、增长20%,从而分别测算对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情况;

 前述利润值不代表公司对未来利润的盈利预测,仅用于计算本次非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主要指标的影响,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

 ⑦2016年初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2015年9月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2015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年化数)-2015年1-9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

 ⑧为便于测算,假设2016年度不存在除分红、非公开发行以外的其他因素对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权益的影响。

 现将前述假设所得数据汇总如下:

 ■

 (2)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基于上述假设前提,公司测算了2016年度不同净利润增长假设条件下本次非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

 2、对于本次非公开发行有可能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

 本次非公开发行将增加公司的股本总额及净资产规模,若募集资金拟收购项目未能及时纳入上市公司的合并报表或者未能达到预期的盈利水平,又或者上市公司发行当年实际取得的经营成果较2015年同期增幅有限甚至下降,公司净利润的增长速度在短期内将可能低于股本及净资产的增长速度,存在发行后每股收益和净资产收益率短期被摊薄的潜在风险。

 特此提醒投资者关注本次非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

 3、保证此次募集资金有效使用、有效防范即期回报被摊薄

 (1)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按计划有效使用的保障措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要求,公司制定并持续完善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专户存储、使用、用途变更、管理和监督进行了明确的规定。为保障公司规范、有效使用募集资金,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董事会将持续监督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专项存储、保障募集资金用于指定的投资项目、定期对募集资金进行内部审计、配合监管银行和保荐机构对募集资金使用的检查和监督,以保证募集资金合理规范使用,合理防范募集资金使用风险,主要措施如下:

 ①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使用的分级审批权限及决策程序进行明确,进行事前控制,保障募集资金的使用符合本次非公开发行申请文件中规定的用途。

 ②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监事会将切实履行《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规定的相关职责,加强事后监督检查,持续关注募集资金实际管理与使用情况。保荐机构至少每半年度对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一次现场调查。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的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鉴证报告。

 ③加强对募集资金使用和管理的信息披露,确保中小股东的知情权。公司董事会每半年度全面核查募投项目的进展情况,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公司董事会在《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中披露保荐机构专项核查报告和会计师事务所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2)公司应对本次非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潜在风险采取的措施

 为防范即期回报被摊薄的潜在风险,提高未来回报能力,公司将确立基于核心技术创新能力与研发平台的产业多元化发展战略,走技术外延型发展之路、增强公司抗风险能力、加快募投项目投资进度和加强募集资金管理、完善利润分配制度等措施,增厚未来收益,实现公司业务的可持续发展,以填补股东回报。

 ①夯实在无人机行业内的技术积累,拓展公司产业链,产生协同效应,开发出新的盈利增长点

 本次拟收购的全华时代是国内最早实现无人机的研发、生产与销售一体化的民营企业之一,其主要产品包括固定翼、直升机、旋翼机等军用、民用无人机,与发行人现有的军品业务存在良好的协同效应。本次发行后,发行人将全面进入无人机行业,深度夯实在相关领域的技术积累,极大拓展发行人产品链,有利于发行人不断做大做强无人机业务、实现发行人收入的多元化,增加发行人业绩增长点。

 ②加快募投项目投资进度,争取良好的项目经济效益

 本次募投项目是全华时代无人机项目。发行完成后,募投项目的实施使发行人进军发展潜力较大的无人机行业,收购、增资的全华时代拥有丰富的技术和人才储备,发行人业务正在逐步推开,具备较强的成长性,将为发行人未来的主营业务收入提供新的增长点。且多元化收入有利于提升发行人抗风险水平和整体盈利能力。

 项目布局的无人机产业前景广阔,在军用无人机方面机型不断丰富,民用机方面应用领域逐渐扩大。全华时代是国内最早研发生产全系列无人机的企业之一,拥有多项核心专利技术,技术储备雄厚。本项目的开展有助于全华时代由研到产的转化,有助于全华时代扩大产能,有助于全华时代提高市场占有率,推动全华时代不断发展壮大。本项目达产后,年实现销售收入16,000.00万元,利润总额4,964.46万元;项目税后财务内部收益率为25.19%,税后投资回收期6.87年,项目经济效益较好。

 ③加强募投项目监管

 公司将根据相关法规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募集资金到位后将存放于董事会指定的专项账户中,严格管理募集资金使用,定期检查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保证募集资金得到合理合法使用。

 ④进一步完善利润分配制度特别是现金分红政策,强化投资者回报机制

 为健全和完善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建立科学、持续、稳定的分红决策和监督机制,增强利润分配的透明度,引导投资者树立长期投资和理性投资理念,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2]37号)的精神,公司于2014年5月23日召开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对原《公司章程》中关于利润分配政策的条款进行了修订,明确了公司现金分红的具体条件和比例。同时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4-2016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明确了未来三年现金分红的比例和股票股利分配条件,有利于公司长远、可持续发展的开展利润分配,充分维护公司股东依法享有投资收益的权利。

 ⑤推动公司2016年经营状况持续向好

 A.公司将持续跟踪国内机场新建、改建等项目,并积极推动空港地面装备业务持续稳步发展;

 B.消防业务目前在公司业务布局中的重要性日益显著,且该细分行业未来成长空间可观。公司将积极调动公司资源对该业务予以更大支持,推动该项业务持续成长;

 C.军品业务目前逐渐成为公司新的盈利增长点,公司将继续完善军品业务团队的搭建及管控,争取更多前景良好的项目,并实现部分产品的销售突破;

 D.特种车业务是公司未来潜在的利润增长点;电力电子产品既可形成独立销售,也可为公司其他业务提供坚实基础支持,公司将积极培育相关业务的健康成长。

 E.公司将进一步完善国家空港地面设备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建设,推动产品开发方式的深化转变,进一步提高自主创新能力,积极把握市场的需求动向。同时,公司将持续强化对关键部件、关键技术的研究,采用科学计算手段,实现优化结构设计的自主创新,培育及强化自身的关键技术和知识产权,积极开拓海外重点市场,逐渐推进空港地面设备及消防业务的国际化进程。

 特此公告。

 威海广泰空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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