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558 证券简称:莱茵体育 公告编号:2016-006
莱茵达体育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莱茵达体育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2016年1月8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已于2016年1月3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全体董事。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其中,独立董事3名。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会议由董事长高继胜先生主持,经参会董事认真审议,表决通过了如下决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登载的《莱茵达体育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公告》。
表决结果为: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莱茵达体育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一月八日
证券代码:000558 证券简称:莱茵体育 公告编号:2016-007
莱茵达体育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莱茵达体育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莱茵体育”)于2016年1月8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提名并审核通过,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秦吉宏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公司聘任副总经理的提名和审批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况,拟聘任副总经理秦吉宏先生未发现有《公司法》、《公司章程》、深交所、中国证监会规定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符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条件,同意公司聘任秦吉宏先生为副总经理,任期至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届满。
秦吉宏先生的简历详见附件。
特此公告。
莱茵达体育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一月八日
附件:秦吉宏先生简历
秦吉宏,男,1971年9月出生,硕士学位,毕业于北京体育大学。1995年参加工作,历任国家体育总局社会体育指导中心业务部副主任、办公室主任、社会体育指导员工作部主任、工会副主席,曾任职中国轮滑协会秘书长、亚洲轮滑联合会司库、中国钓鱼运动协会常委、中国社会体育指导员协会秘书长兼司库,现任莱茵达体育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秦吉宏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证券代码:000558 证券简称:莱茵体育 公告编号:2016-008
莱茵达体育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房地产部分资产出售之剩余往来款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莱茵达体育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二十一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资产出售协议》及其补充协议的议案,同意公司将所持有的杭州莱茵达枫凯置业有限公司100%股权、南通莱茵达洲际置业有限公司100%股权、杭州中尚蓝达置业有限公司50%股权及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勤飞置业有限公司持有的杭州枫郡置业有限公司100%股权(以上四家公司合称为“标的公司”)出售给公司控股股东莱茵达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莱茵达控股”)之全资子公司浙江莱茵达智慧地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智慧地产”),截止2015年12月7日,智慧地产已根据协议约定合计支付5亿元款项,其中包括:标的资产股权转让款10,960万元(占标的资产合计股权转让款的51.32%)、标的资产往来款项13,980万元(占标的资产合计应付往来款项的59.85%)以及25,060万元的借款(用于归还标的公司的银行到期借款),同时公司于2016年1月4日接到四家标的公司通知,其已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股权变更后的《营业执照》,以上资产出售进度情况请参见公司于2015年11月21日、2015年12月1日、2015年12月8日及2016年1月5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签署资产出售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关于签署资产出售协议之补充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关于收到部分资产出售之股权转让款及往来款的进展公告》及《关于转让房地产部分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等公告。
公司及子公司于2015年1月7日已收到标的公司支付的剩余全部往来款人民币93,789,851.47元及相应利息人民币3,444,795.63元。截止本公告日,标的资产应支付给本公司及子公司的全部往来款项已全部支付。
上述往来款项的及时支付,为公司转型提供了充沛的现金流,有利于进一步加速推进公司体育产业发展战略的实现。
风险提示:
截止本公告日,四家标的公司股权转让工商变更已完成,标的公司已向公司支付全部往来款本金及利息,同时交易对手方智慧地产已向公司支付部分股权转让款,尚有剩余股权转让款待支付,公司将继续督促智慧地产按照协议约定支付剩余股权转让款。
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莱茵达体育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一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