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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股票简称:国信证券 证券代码:002736 编号:2016-003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1月5日发出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书面通知。会议于2016年1月8日在公司25楼会议室以现场和电话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应出席董事8名,实际出席董事8名,其中范鸣春董事委托王勇健董事代为出席并表决,部分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何如董事长主持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董事会审议了会议通知所列明的议案,并通过决议如下: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在担任首发项目保荐人时出具先行赔偿投资者损失的承诺及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意以下事项:

 1、公司在担任首次公开发行项目保荐人时按监管机构要求出具“先行赔付承诺”,具体承诺事项、承诺范围以有关法律法规、监管机构要求为准。

 2、授权公司经营层在公司出现需要履行“先行赔付承诺”时,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监管机构要求、公司所保荐项目的实际情况等因素,全权负责制定、修订、执行与先行赔付、追偿等事宜有关的具体方案以及处理相关事宜。

 议案表决情况:八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特此公告。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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