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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01月09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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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中泰桥梁钢构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659 证券简称:中泰桥梁 公告编号:2016-001

 江苏中泰桥梁钢构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中泰桥梁钢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通知于2016年1月6日以传真、邮件、专人送达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16年1月8日上午9:00在公司二楼会议室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公司监事和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出席人数、召集召开程序、议事内容均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会议由董事长陈禹先生主持,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以书面记名投票方式逐项表决。

 一审议通过《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影响及公司采取措施的议案》

 根据国务院、证监会等相关部门发布的《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以及《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公司董事会就本次非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影响进行了认真分析,起草了《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影响及公司采取措施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7名赞成,0名弃权,0名反对。

 详见公司2016年1月9日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影响及公司采取措施的公告(修订稿)》。

 二审议通过《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的承诺》

 根据国务院、证监会等相关部门发布的《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以及《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作出《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的承诺》。

 本议案尚需提交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7名赞成,0名弃权,0名反对。

 详见公司2016年1月9日于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的承诺》。

 三审议通过《关于<江苏中泰桥梁钢构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

 鉴于公司董事会对本次非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影响进行分析、制定填补即期回报措施,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作出相关承诺情况,公司修订了《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

 本议案尚需提交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7名赞成,0名弃权,0名反对。

 详见公司2016年1月9日于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

 四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鉴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的部分议案需要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因此,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以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定于2016年1月25日下午2点在公司二楼会议室召开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采取现场结合网络投票召开方式。

 表决结果:7名赞成,0名弃权,0名反对。

 详见公司2016年1月9日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召开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江苏中泰桥梁钢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1月9日

 证券代码:002659 证券简称:中泰桥梁 公告编号:2016-002

 江苏中泰桥梁钢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影响

 及公司采取措施的公告(修订稿)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中泰桥梁钢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经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报了非公开发行的申请材料,目前正处于证监会审核阶段。根据国务院、中国证监会等相关部门发布的《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以及《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上述意见明确提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公司再融资或者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的,应当承诺并兑现填补回报的具体措施。”公司就本次非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影响进行了认真分析,并就拟采取的措施公告如下:

 一、本次非公开发行对摊薄即期回报的影响

 本次非公开发行不超过18,756.70万股股票,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31,100.00万股增加至49,856.70万股。本次发行价格为9.33元/股,拟募集资金总量为不超过175,000万元。

 假设前提:

 1、假设本次非公开发行于2016年6月30日实施完毕;

 2、本次非公开发行不超过18,756.70万股股票,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31,100.00万股增加至49,856.70万股。本次发行价格为9.33元/股,拟募集资金总量为175,000万元,未考虑扣除发行费用的影响;

 3、假设2015年净利润与2014年持平,2016年净利润增长率分别按10%、0、-10%计算;

 4、在预测2015、2016年数据时,未考虑除募集资金之外的其他因素对净资产的影响;

 5、假设宏观经济环境、行业情况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公司经营环境亦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等。

 6、未考虑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账后,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如财务费用、投资收益)等的影响。

 基于上述假设与前提,本次非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对比如下:

 ■

 注1:上述假设仅为测试本次非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不代表公司对未来盈利情况的观点,亦不代表公司对未来经营情况及趋势的判断;

 注2:上述测算不考虑可能的分红影响;

 注3: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份数量和发行完成时间仅为估计,最终以经证监会核准发行的股份数量和实际发行完成时间为准。

 二、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一)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必要性(目的)

 1、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提高公司盈利水平

 公司目前从事的业务对于资金规模需求较大,公司营运资金主要通过债务融资,业务规模的扩张受制于上市公司自身的资金实力。2012年度、2013年度和2014年度,公司利息支出分别为1,894.91万元、4,208.13万元、5,017.16万元,大额利息支出降低了公司的利润水平。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上市公司的所有者权益和营运资金将大幅增加,有利于增强上市公司业务拓展能力,扩大业务规模,减少财务费用,提高上市公司盈利能力。

 2、培育新的利润增长点,实现公司跨越式发展

 公司拟募集资金12亿元投资子公司文凯兴建设国际学校项目,发展高端教育业务。该项目为公司发展第二主业、实施教育发展战略的重要举措,有助于公司整合市场优质教育资源,扩大公司综合实力,同时还将对公司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一定的积极影响。

 (二)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合理性(背景)

 本公司主要从事桥梁钢结构工程业务,业务范围涵盖桥梁钢结构研究、工艺设计、制造、运输、安装等桥梁钢结构工程的细分领域。公司自设立以来,承担过钢箱梁、钢桁梁、钢砼结合梁、钢管拱、钢箱拱、钢套箱、钢锚箱等类别的桥梁钢结构工程形式,工程领域涉及悬索桥、斜拉桥、梁式桥、拱式桥等桥梁结构类型。

 近年来,国家宏观经济发展增速放缓,政府财政支付能力受到一定影响,进而对基础设施建设行业造成较大冲击。基础设施建设投资的减少导致行业竞争加剧,同时人工成本快速上涨,导致公司主营业务盈利能力不强,公司2012年、2013年和2014年净利润分别为4,487.36万元、-6,281.54万元、1,294.58万元。此外,公司现有主业发展一直受资金不足的制约,近几年的工程垫款等资金,主要依靠发行债券和银行贷款的方式解决,所产生的财务费用降低了公司的盈利水平。

 为了能从根本上改善公司盈利能力不强的现状,公司拟通过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其中部分资金用于补充现有主业流动资金、偿还债券本息,增强公司的资本实力;与此同时,随着国民收入的提高,我国居民教育消费水平不断升级,对以国际学校为代表的高端教育的需求快速增长,公司拟抓住目前高端教育发展的有利时机,通过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的资金,开展高端教育中的国际学校业务,为公司可持续发展打下基础。

 三、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的关系,公司从事募投项目在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的储备情况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现有桥梁钢结构业务将受益于公司资本实力的提高,夯实公司原有业务抵御风险、稳步发展的基础,增强行业竞争力,同时为公司发展战略的实施提供资金保障。

 公司将利用部分募集资金投资建设国际学校,进军正在快速发展的高端教育市场,预期未来能够为公司带来稳定的盈利。因此公司的业务将在未来逐步由以桥梁钢结构业务为主过渡到与教育业务并重的业务格局。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建设的国际学校名称为“清华附中凯文国际学校”(以下简称“凯文学校”,项目资质及资源储备情况如下:

 1、凯文学校的筹办进展

 2015年1月,清华附中与文凯兴举行会议,双方初步达成拟在朝阳区举办一所国际学校的意向,并签署了会议纪要。

 2015年6月29日,中共北京市教育工作委员会举行了《研究清华附中在朝阳区金盏乡办学工作》专题会,与会单位包括中共北京市教育工作委员会、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北京市朝阳区教育委员会及清华附中。北京市朝阳区教育委员会在会上汇报了国际学校的筹办工作进展,并讨论了清华附中提交的办学申请。会议强调支持清华附中与文凯兴合作在朝阳区举办一所覆盖小学、初中、高中的12年一贯制全日制基础教育的国际学校,由文凯兴全额出资,清华附中提供管理团队、师资,负责教学管理。

 2015年6月30日,北京市朝阳区教育委员会在研究市教委专题会会议精神后,表示支持国际学校建设,并对学校名称、办学主体提出了明确要求。

 2015年7月6日,清华大学附属中学与文凯兴举行会议,双方明确,将积极落实北京市、朝阳区两级教委的会议精神,加快国际学校的筹办速度,并签署了会议纪要。

 目前,凯文学校已进入筹办期。

 2、办学资质

 凯文学校将在办学基础设施建设基本完成后,依据《民办教育促进法》和《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向北京市朝阳区教育委员会提交申请办学许可。凯文学校在取得办学许可上有着三方面的优势:在规划设计阶段就已严格执行了申请办学资质对硬件的要求;清华附中提供了管理、教学团队,解决了办学的软件要求;市区两级教委的支持。

 3、人力资源储备

 公司为了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充分利用八大处控股的资源优势,已经在全资子公司文华学信和募投项目实施主体文凯兴聚集了一批教育投资、教育管理等方面的专业人士,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同时,凯文学校将充分发挥清华附中的人才优势和资源优势,学校的中外方校长、学术负责人及骨干教师将由清华附中委派,并以高标准选聘符合学校发展定位的教师和工作人员。

 四、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和净资产规模均有一定幅度的增长。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将用于偿还债券本息、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及高端教育产业投资项目——投资子公司文凯兴建设国际学校项目。预计本次募投项目实施后公司盈利能力将得到较大的提升,由于募集资金项目有一定的建设周期,且从项目建成投产到产生效益也需要一定的过程和时间,在募集资金投入产生效益之前,公司利润实现和股东回报仍主要依赖公司现有业务。在公司总股本和净资产规模增加的情况下,若公司盈利水平短期内未能产生相应幅度增长,公司每股收益、净资产收益率等财务指标将出现一定幅度的下降,特此提醒投资者关注本次非公开发行可能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

 五、公司保障此次募集资金有效使用、有效防范即期回报被推薄的风险、提高未来的回报能力的具体措施

 为降低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影响,公司拟通过加强募集资金管理、加快技术创新、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等措施来提高公司竞争能力和持续盈利能力,进而增厚未来业绩,提升股东回报,以填补本次发行对即期回报的摊薄。

 公司拟采取的具体措施如下:

 (一)加强募集资金管理,保证募集资金合理规范使用

 公司已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了《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按照《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及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将募集资金存放于董事会指定的专项账户中,实行专户存储,严格控制募集资金使用的各环节,保证募集资金合理规范使用,防范募集资金使用风险。

 (二)积极推进公司发展战略,提高公司整体竞争力

 1、桥梁钢结构业务

 公司主要从事桥梁钢结构工程业务,业务范围涵盖桥梁钢结构研究、工艺设计、制造、运输、安装等桥梁钢结构工程的细分领域。近年来,受国家宏观经济发展增速放缓、行业竞争加剧、用工成本上升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盈利能力不强,2012年、2013年和2014年净利润分别为4,487.36万元、-6,281.54万元、1,294.58万元。此外,公司现有主业发展一直受资金不足的制约,近几年的工程垫款等资金主要依靠发行债券和银行贷款的方式解决,所产生的财务费用降低了公司的盈利水平。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现有桥梁钢结构业务将受益于公司资本实力的提高,有助于夯实公司该业务抵御风险、稳步发展的基础,增强行业竞争力,同时为公司发展战略的实施提供资金保障。

 公司将以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为契机,一方面持续保持公司桥梁钢结构工程的业务规模,依托公司自身的竞争优势,紧跟“一带一路”发展规划,积极争取国内外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巩固和扩展公司的行业竞争地位。

 2、高端教育业务

 公司将利用部分募集资金投资北京文凯兴教育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并在北京建设国际学校,进军正在快速发展的高端教育市场。该学校尚处于建设阶段,预期2017年能够开始招生并带来稳定的盈利。因此公司的业务将在未来逐步由以桥梁钢结构业务为主过渡到与教育业务并重的业务格局。公司将在建设国际学校基础设施和配套设施的同时,做好师资筹备工作,未来公司将继续加大师资投入,为教育产业持续发展奠定基础。

 (三)加强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提升经营效率

 公司将大力拓展现有业务,提高公司盈利水平,通过现有业务规模的扩大促进公司业绩上升,降低由于本次发行对投资者回报摊薄的风险,努力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完善并强化投资决策程序,设计更合理的资金使用方案,合理运用各种融资工具和渠道,控制资金成本,提升资金使用效率,节省公司的财务费用支出。同时,公司也将加强企业内部控制,推进全面预算管理,优化预算管理流程,加强成本控制,强化预算执行监督,全面有效地控制公司经营和管控风险。

 (四)完善并严格执行利润分配政策,优化投资者回报机制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分红相关规定的通知》(证监发〔2012〕37号)、《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证监会公告〔2013〕43号)等规定以及《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14年修订)》的精神,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15-2017年度)》并对《公司章程》中有关利润分配的相关条款进行了修订。

 《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15-2017年度)》及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已经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将严格执行相关规定,切实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强化中小投资者权益保障机制。

 六、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承诺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并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对公司填补即期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如下承诺:

 1.本人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2.本人承诺对本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3.本人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本人承诺由董事会或薪酬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5.本人承诺如公司拟实施股权激励,拟公布的公司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6.本承诺出具日后至公司本次发行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监会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7.本人承诺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本人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本人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

 作为填补回报措施相关责任主体之一,本人若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同意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按照其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本人作出相关处罚或采取相关监管措施。

 特此公告。

 江苏中泰桥梁钢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1月9日

 证券代码:002659 证券简称:中泰桥梁 公告编号:2016-003

 江苏中泰桥梁钢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中泰桥梁钢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于2016年1月25日(星期一)在公司二楼会议室召开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提交的相关议案。本次股东大会采取股东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召集人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有关具体事项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本次会议为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

 2、会议时间:

 (1)现场召开时间为:2016年1月25日(星期一)14:00开始;

 (2) 网络投票时间为:2016年1月24日15:00—2016年1月25日15:00;其中:

 ①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6年1月25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② 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6年1月24日15:00—2016年1月25日15:00。

 3、股权登记日:2016年1月19日

 4、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www.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5、参加会议的方式: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网络或其他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会议出席对象

 (1)截止2016年1月19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及参加表决;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授权他人代为出席,被授权人可不必为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聘请的见证律师列席本次会议。

 7、会议地点:江苏中泰桥梁钢构股份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00 审议《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影响及公司采取措施的议案》

 2.00 审议《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的承诺》

 3.00 审议《关于<江苏中泰桥梁钢构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

 本议案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 2016 年1月9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4 年修订)》的要求,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1、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

 三、参加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1、 参会登记时间:2016年1月21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0-16:30);

 2、会议登记地点:江苏中泰桥梁钢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3、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帐户卡、持股清单、法人代表证明书 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登记;

 4、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持股清单等持股凭证登记;

 5、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帐户卡、持股清单 等持股凭证登记;

 6、异地股东可用传真或信函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

 7、邮寄地址:江苏省靖江市同康路15号江苏中泰桥梁钢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信函上请注明“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字样)。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

 (一)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本次股东大会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6年1月25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投票程序比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新股申购业务操作。

 2、深市股东投票代码:“362659”; 投票简称为“中泰投票”。

 3、股东可以选择以下两种方式之一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1)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网络投票专用界面进行投票。

 (2)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以指定投票代码通过买入委托进行投票。

 4.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网络投票专用界面进行投票的操作程序:

 (1)登录证券公司交易终端选择“网络投票”或“投票”功能栏目;

 (2)选择公司会议进入投票界面;

 (3)根据议题内容点击“同意”、“反对”或“弃权”;对累积投票议案则填写选举票数。

 5、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以指定投票代码通过买入委托进行投票的操作程序:

 (1)在投票当日,“中泰投票”“昨日收盘价”显示的数字为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总数。

 (2)买卖方向为买入;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序号,100元代表总议案,1.00元代表议案1,2.00元代表议案2;依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委托价格分别申报。

 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价格分别申报,具体如下表:

 ■

 (3)在“委托股数”项下填报表决意见,对应的申报股数如下:

 ■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5)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投票申报,视为未参与投票。

 (6)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投票申报无效,深交所交易系统作自动撤单处理,视为未参与投票。

 (二)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股东获取身份认证的具体流程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股东可以采用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的方式进行身份认证。申请服务密码的,请登陆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 的密码服务专区注册,填写相关信息并设置服务密码。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前发出后,当日下午13:00即可使用;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后发出后,次日方可使用。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

 (2)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的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3)投资者进行投票的时间

 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1月24日15:00至2016年1月25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三)网络投票其他注意事项

 1.网络投票系统按股东账户统计投票结果,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方式重复投票,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2.本次股东大会有多项议案,某一股东仅对其中一项或者几项议案进行投票的,在计票时,视为该股东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纳入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总数的计算;对于该股东未发表意见的其他议案,视为弃权。

 五、其他事项:

 1、公司地址:江苏省靖江市同康路15号 ;

 2、电 话:0523-84633050

 3、传 真:0523-84633096

 4、邮政编码:214521

 5、联系人:杨培胜

 6、本次会议时间为半天,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7、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六、备查文件:

 1、江苏中泰桥梁钢构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中泰桥梁钢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1月9日

 附件一:

 回 执

 截至2016年1月19日,我单位(个人)持有“中泰桥梁”(002659)股票( )股,拟参加江苏中泰桥梁钢构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1月25日召开的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姓 名:

 身份证号:

 通讯地址:

 联系电话:

 股东帐号:

 持股数量:

 日期:2016年 月 日

 签署:

 附注:

 1、请用正楷书写中文全名。

 2、个人股东,请附上身份证复印件和股票账户复印件;法人股东,请附上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复印件、股东账户卡复印件及拟出席会议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

 3、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请附上填写好的《股东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身份证号码: )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江苏中泰桥梁钢构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提案投票。若委托人没有对表决权的形式方式做出具体指示,受托人可以按自己的意愿投票。

 ■

 备注:

 1、如欲投票同意提案,请在“同意”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反对提案,请在“反对”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弃权提案,请在“弃权”栏内相应地方填上“√”。

 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

 受委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书有效期限: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2659 证券简称:中泰桥梁 公告编号:2016-004

 江苏中泰桥梁钢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对象穿透后

 涉及认购主体数量的说明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对江苏中泰桥梁钢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报送的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及其反馈意见的回复材料进行审核,要求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认购对象进行穿透,核实认购主体数量。公司会同保荐机构华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通力律师事务所对认购对象进行了认真核实,现将核实情况公开披露如下:

 本次非公开发行认购发行对象穿透至自然人、股份有限公司和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后,涉及认购主体数量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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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认购对象穿透至自然人、股份有限公司和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后,涉及认购主体数量共计6名,未超过200名。

 江苏中泰桥梁钢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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