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6年1月5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安徽省合肥市北京路 8 号皖新传媒大厦 8 楼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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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会议由董事长曹杰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表决方式及召集人和主持人的资格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5人,董事翟凌云、王焕然、独董强钧、马靖昊因工作原因出差外地未出席会议;
2、 公司在任监事5人,出席5人;
3、 董事会秘书的出席了本次会议;其他高管的列席情况。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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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2.01 议案名称:发行股票的种类及面值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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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议案名称: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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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3议案名称:发行对象和认购方式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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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4议案名称:发行价格和定价原则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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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5议案名称:发行数量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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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6议案名称:募集资金金额及用途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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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7议案名称:限售期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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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8议案名称: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上市地点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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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9议案名称:本次非公开发行前滚存利润的安排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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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0议案名称: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有效期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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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议案名称:关于公司 2015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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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议案名称:关于公司 2015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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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议案名称: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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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议案名称:关于设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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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议案名称: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具体事宜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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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议案名称: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性提示及采取措施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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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议案名称: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15-2017 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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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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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议案名称: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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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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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议案2为逐项表决议案,每个子议案均逐项表决并获得通过。
2、议案2、3、8、11为特别决议议案,已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其余议案为普通议案,已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鉴证的律师事务所:安徽承义律师事务所
律师:李鹏峰、蒋宝强
2、律师鉴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资格和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提案、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有关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安徽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安徽承义律师事务所关于安徽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安徽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