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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01月06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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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749 证券简称:国光股份 编号:2016-001号
四川国光农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副董事长、总经理颜亚奇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四川国光农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2016年1月5日收到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颜亚奇先生增持公司股票的通知,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持计划

 为积极响应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上市公司大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本公司股票相关事项的通知》 【证监发(2015)51 号】文件精神,本公司于2015年7月13日披露了《关于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颜亚奇计划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19号,以下简称“《公告》”)。《公告》承诺:在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前提下,颜亚奇先生计划自公告之日起六个月内,拟通过直接或间接的方式增持公司股份,合计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 1,000 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告》全文。

 二、增持股份数量及比例

 2016年1月4日—1月5日,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颜亚奇先生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增持公司股份108600股,增持金额1002.5万元,至此,颜亚奇先生增持计划实施完毕,详细情况如下:

 ■

 三、增持目的和资金来源

 本次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颜亚奇先生增持公司股份, 一方面是履行增持承诺,另一方面是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坚定信心,以及对中国资本市场的信心。本次增持有利于增强投资者信心、保护广大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也有利于公司长期稳定发展。

 颜亚奇先生本次增持公司股份的资金来源均为自有资金。

 四、其他说明

 1、本次增持行为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业务规则。

 2、本次增持后,颜亚奇先生承诺:在增持期间及增持完成后六个月内不减持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3、本次增持行为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也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4、公司将持续关注颜亚奇先生增持公司股份的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四川国光农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六年一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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