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场内基金
在指数熔断期间暂停申购赎回业务的提示性公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2015年12月31日发布的《关于做好指数熔断期间场内基金申赎业务安排的通知》,按照基金合同约定的基金申赎业务开放时间与交易时间保持一致的原则,指数熔断期间深圳证券交易所场内基金(含ETF、LOF、分级基金和挂牌申赎开放式基金等)的申购赎回业务暂停。
我司此前发布的公告与本公告不一致的,以本公告为准。
投资者可登陆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csfunds.com.cn )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400-888-2666咨询有关信息。
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6年1月6日
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增加包商银行为旗下部分基金代销机构以及开通基金定投业务的公告
一、根据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包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包商银行”)签署的《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证券投资基金销售代理协议》,从2016年1月6日起,包商银行将代理本公司旗下部分基金的销售业务。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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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时,为满足广大投资者的理财需求, 从2016年1月6日起,本公司通过包商银行开办旗下上述基金的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定期定额投资下限均为100元。
二、从2016年1月6日起,投资者可在包商银行的全国各指定网点进行上述基金的开户、申购、赎回、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投资者也可登录包商银行网上银行进行基金交易。具体办理程序应遵循包商银行的相关规定。
三、投资者可通过包商银行和本公司的客服热线或网站咨询有关详情:
1、包商银行
客户服务电话:96016(内蒙、北京),
967210(深圳、宁波),
65558555(成都)
网址:www.bsb.com.cn
2、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2666
网站:www.csfunds.com.cn
风险提示: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定期定额投资并不等于零存整取等储蓄方式,不能规避基金投资所固有的风险,也不能保证投资人获得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公司基金时应认真阅读相关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文件。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6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