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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01月06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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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412 证券简称:汉森制药 公告编号:2016-002
湖南汉森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湖南汉森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7月11日发布了《关于控股股东拟增持公司股票及相关维护公司股价措施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27),公司控股股东新疆汉森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合伙企业(以下简称“新疆汉森”)计划在未来6个月内(2015年7月11日—2016年1月11日),以相关法律法规允许的方式增持公司股份,增持数量不超过公司已发行总股份数的1%。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收到控股股东新疆汉森的通知,新疆汉森于2016年1月4日、1月5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在二级市场增持了公司股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持目的

 维护公司股价稳定、树立良好的市场形象,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和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时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以及对公司价值的认可,故实施增持方案。

 二、增持计划进展情况

 ■

 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前,公司控股股东新疆汉森直接持有公司股152,057,00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51.37%;本次增持计划实施自2016年1月4日至2016年1月5日,控股股东新疆汉森共增持公司股份1,761,22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595%,交易金额为3,998.24万元。截至2016年1月6日,控股股东新疆汉森共持有公司股份153,818,22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51.966%。

 三、本次股份增持行为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关于上市公司大股东及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增持本公司股票相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5】51 号)等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

 四、本次股份增持行为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

 五、公司控股股东新疆汉森承诺在增持实施期间、法定期限内及增持计划完成后六个月内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六、公司将继续关注控股股东新疆汉森后续增持公司股份的相关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湖南汉森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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