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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01月06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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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671 证券简称:天目药业 公告编号:临2016-001
杭州天目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股票连续二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

 ● 经公司自查并向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征询,截止公告日,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杭州天目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股票于2016年1月4日、1月5日连续二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价格异常波动的情形。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一)经公司自查,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活动正常;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其他需要更正、补充之处,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二)重大事项:

 公司于2015年8月31日起停牌筹划重大事项,2015年9月16日,公司进入重大资产重组程序,披露了《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公告》,并于2015年10月16日、11月14日分别披露了《重大资产重组继续停牌公告》;停牌期间,公司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重组事项的进展公告。2015年12月15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及其相关议案。2015年12月25日,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关于对杭州天目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预案信息披露的问询函》(上证公函[2015]2059号),公司于2015年12月31日披露了关于对上交所问询函的回复公告(临2015-130号),对函件提出的问题进行了逐一回复;同时披露了《关于公司股票复牌的提示性公告》、修订后的《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及摘要。上述公告及相关资料详见公司披露于中国证券报和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内容。

 目前公司与独立财务顾问、律师、审计机构和评估机构正在积极补充、完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涉及的相关资料,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情况,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审批通过后方可实施。

 (三)经公司自查,并向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征询,截止目前,除上述事项外,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影响股价敏感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发行股份、上市公司收购(除前期已披露的在未来不排除进一步增持上市公司股份的可能性)、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和资产注入等重大事项。

 (四)经向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征询,在公司本次股票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三、董事会声明及相关方承诺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前述第二部分涉及的披露事项外)本公司没有任何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等事项有关的筹划和意向,董事会也未获悉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四、相关风险提示

 1、公司董事会提醒投资者:公司已披露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项目尚需要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审批通过后方可实施,尚存在公司股东大会或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对上述方案表决不通过等风险因素。

 2、公司董事会提醒投资者:《中国证券报》及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为本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报纸和网站。公司发布的信息以在上述指定报刊和网站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杭州天目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01月0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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