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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01月04日 星期一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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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代码:000828    股票简称:东莞控股   公告编号:2015-095

 债券代码:112043 债券简称:11东控02

 东莞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东莞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15年12月30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到会董事7名,实际到会董事5名,独立董事李非因公出差,授权独立董事陈玉罡参会并代其表决,董事张庆文因公出差,未出席本次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的规定,决议合法有效。本次会议作出了如下决议:

 一、以同意票4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签署<莞深高速公路黄江段服务区物业服务协议书>的议案》。

 鉴于公司与中国石化销售有限公司广东石油分公司于2010年9月7日签署了《东莞市莞深高速公路服务区投资建设经营合同》(下称,《服务区合同》),为提高莞深高速公路服务区的物业服务专业化管理水平,同意:

 1、《服务区合同》中约定的服务区公共服务区域及本公司办公及住宿区域的日常清洁、维护、维修、管养以及治安管理等物业服务,委托给东莞市交通物业投资有限公司实施。

 2、《服务区合同》中约定的管理维护费用,由中国石化销售有限公司广东石油分公司直接支付给东莞市交通物业投资有限公司,管理维护费为人民币200万元/年,并从2015年5月1日起,每五年上调10%。

 3、授权公司董事长签署《莞深高速公路黄江段服务区物业服务协议书》及相关法律文件。

 东莞市交通物业投资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东莞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司董事尹锦容、梁翼区分别担任东莞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的董事长、副总经理,两人作为关联董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二、以同意票4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签署<关于莞深高速三期石碣段(含东江大桥环城路部分)委托经营管理的协议>的议案》。

 1、同意接受东莞市新远高速公路发展有限公司的委托,管理莞深高速三期石碣段(含东江大桥环城路部分)。

 2、同意公司本次受托管理的托管费用由人员经费、办公经费、代管管理费以及其他费用组成,2015年托管费用总额为814.85万元(其中代管管理费65.67万元),托管期内除人员经费每年根据实际情况重新核定外,其他项目的费用原则上不作变更。

 3、授权公司董事长签署与上述委托经营管理项下有关的所有法律文件。

 东莞市新远高速公路发展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东莞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司董事尹锦容、梁翼区分别担任东莞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的董事长、副总经理,两人作为关联董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三、以同意票4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出租高速公路土地使用权的议案》。

 1、同意公司将莞深高速一二期所属塘厦收费站的土地使用权出租给东莞巴士有限公司,做为其自有公交车辆的停放场所,土地出租面积4.575万平方米,租金8.5元/平方米/月,租赁期限自2016年1月1日起3年。

 2、授权公司董事长签署《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及相关法律文件。

 东莞巴士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东莞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司董事尹锦容、梁翼区分别担任东莞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的董事长、副总经理,两人作为关联董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以上三个议案均为关联交易,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发布的各关联交易公告(公告编号:2015-097、2015-098、2015-099)。

 特此公告

 东莞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12月31日

 股票代码:000828    股票简称:东莞控股   公告编号:2015-096

 债券代码:112043 债券简称:11东控02

 东莞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东莞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本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15年12月30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到会监事3名,实际到会监事3名。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的规定,决议合法有效。

 一、以同意票2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签署<莞深高速公路黄江段服务区物业服务协议书>的议案》。

 鉴于公司与中国石化销售有限公司广东石油分公司于2010年9月7日签署了《东莞市莞深高速公路服务区投资建设经营合同》(下称,《服务区合同》),为提高莞深高速公路服务区的物业服务专业化管理水平,同意:

 1、《服务区合同》中约定的服务区公共服务区域及本公司办公及住宿区域的日常清洁、维护、维修、管养以及治安管理等物业服务,委托给东莞市交通物业投资有限公司实施。

 2、《服务区合同》中约定的管理维护费用,由中国石化销售有限公司广东石油分公司直接支付给东莞市交通物业投资有限公司,管理维护费为人民币200万元/年,并从2015年5月1日起,每五年上调10%。

 东莞市交通物业投资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东莞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司监事郭旭东担任东莞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的监事长,郭旭东作为关联监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二、以同意票2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签署<关于莞深高速三期石碣段(含东江大桥环城路部分)委托经营管理的协议>的议案》。

 1、同意接受东莞市新远高速公路发展有限公司的委托,管理莞深高速三期石碣段(含东江大桥环城路部分);

 2、同意公司本次受托管理的托管费用由人员经费、办公经费、代管管理费以及其他费用组成,2015年托管费用总额为814.85万元(其中代管管理费65.67万元),托管期内除人员经费每年根据实际情况重新核定外,其他项目的费用原则上不作变更。

 东莞市新远高速公路发展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东莞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司监事郭旭东担任东莞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的监事长,郭旭东作为关联监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三、以同意票2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出租高速公路土地使用权的议案》。

 同意公司将莞深高速一二期所属塘厦收费站的土地使用权出租给东莞巴士有限公司,做为其自有公交车辆的停放场所,土地出租面积4.575万平方米,租金8.5元/月/平方米,租赁期限自2016年1月1日起3年。

 东莞巴士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东莞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司监事郭旭东担任东莞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的监事长,郭旭东作为关联监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特此公告

 东莞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5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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