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金轮科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2015年第十八次会议,于2015年12月26日以电子邮件及电话通知的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和会议议案,并于2015年12月28日上午10时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金轮科创股份有限公司章程》、《金轮科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会议采用现场和通讯表决的形式召开,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列席了会议。
本次会议的董事出席人数和表决人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所形成的有关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增资杭州精纱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的议案》
批准公司与王果刚、孟进及杭州精纱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精纱”)共同签署的《投资协议》,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2,300万元对“杭州精纱”进行增资,本次增资后,“杭州精纱”的注册资本由100万元增加至166.67万元,公司持有“杭州精纱”40%股权。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通过
金轮股份与王果刚、孟进关于增资杭州精纱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事项共同签订《投资协议》的公告详见2015年12月26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15-113号公告。
三、备查文件
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2015年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金轮科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