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与连带责任。
一、关联交易事项
江苏凤凰置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凤凰股份”)于2015年11月10日在《关于向控股股东出售商业房产的关联交易公告》(编号“临2015-052”,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刊登的公告)中披露,江苏凤凰出版传媒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凤凰集团”)因经营发展需要,拟购买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江苏凤凰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凤凰置业”)在江苏省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213号商业房地产。商业房地产总建筑面积为26655.69平方米,分摊的土地使用权总面积为2037.5平方米,合同总价397,751,435元,付款方式为合同签订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款。合同自江苏凤凰置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生效。此项关联交易在2015年11月25日召开的凤凰股份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上获得审议通过。
二、本次交易的实施情况
2015年11月9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控股股东出售商业房产的关联交易议案》。2015年11月14日,凤凰集团和凤凰置业签订了《商品房买卖合同》。2015年11月23日,凤凰集团按合同约定在合同签订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款397,751,435元。2015年11月25日,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控股股东出售商业房产的关联交易议案》。2015年12月24日,此项关联交易所涉江苏省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213号商业房产办理完成了房产交易过户,目前土地证在办理过程中。下一步,凤凰集团和凤凰置业继续办理此项关联交易所涉商业房产的土地证。
特此公告。
江苏凤凰置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