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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2月25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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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1727证券简称:上海电气编号:临2015-081
公司债代码:122223公司债简称:12电气01
公司债代码:122224公司债简称:12电气02
可转债代码:113008可转债简称:电气转债
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无偿划转部分公司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如有董事对临时公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无法保证或存在异议的,公司应当在公告中作特别提示。

 2015年12月24日,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 接公司控股股东上海电气(集团)总公司(以下简称“电气总公司”)告知函:根据上海国资国企改革的整体部署,为进一步推进国有资本运营平台的建设和运营,电气总公司已与上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上海市国资委”)之全资子公司上海国盛(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盛集团”)签署《上海电气(集团)总公司与上海国盛(集团)有限公司关于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无偿划转协议》,拟将所持有的公司60,385,064股国有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0.47%)无偿划转国盛集团。

 截至2015年9月30日,公司总股本为12,823,913,370股。本次股份无偿划转前,电气总公司直接持有公司A股7,030,458,711股,占公司总股本54.82%;通过全资子公司上海电气集团香港有限公司持有公司H股29,334,000股,占公司总股本0.23%,合计55.05%,为公司的控股股东。上海市国资委持有电气总公司100%股权,为公司实际控制人。

 本次股份无偿划转完成后,电气总公司将直接持有公司A股6,970,073,647股,占公司总股本54.35%,通过全资子公司上海电气集团香港有限公司持有公司H股29,334,000股,占总股本0.23%,合计54.58%,仍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国盛集团将直接持有60,385,064股公司A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47%);上海市国资委间接拥有公司的权益保持不变,仍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本次国有股份无偿划转,尚需取得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批准。公司将根据上述事项的进展,及时对外信息披露。

 特此公告。

 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O一五年十二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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