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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2月18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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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11月份主要运营数据公告

 证券代码:601088 证券简称:中国神华 公告编号:临2015-075

 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11月份主要运营数据公告

 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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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1. 2015年10月,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完成收购控股股东神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所持宁夏国华宁东发电有限公司100%股权、国华徐州发电有限公司100%股权及神华国华(舟山)发电有限责任公司51%股权,本次收购为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本公司2015年1-11月份运营数据的统计范围包括本次收购的公司,2014年1-11月的运营数据亦进行了重述。2015年1-11月,上述3家公司的发电量合计为17.60十亿千瓦时,售电量合计为16.52十亿千瓦时;其中,11月份的发电量合计为1.21十亿千瓦时,售电量合计为1.14十亿千瓦时。

 2. 2015年11月聚乙烯、聚丙烯销售量同比增幅较大,主要原因是2014年11月包头煤化工公司停车大修后尚未达到满负荷运行。

 以上主要运营数据来自本公司内部统计。运营数据在月度之间可能存在较大差异,其影响因素包括但不限于恶劣天气、设备检修、季节性因素和安全检查等。运营数据可能与相关期间定期报告披露的数据有差异。投资者应注意不恰当信赖或使用以上信息可能造成投资风险。

 承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命

 董事会秘书

 黄清

 2015年12月18日

 证券代码:601088 证券简称:中国神华 公告编号:临2015-076

 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15年12月8日以书面方式发出通知,于2015年12月17日在北京市东城区安定门西滨河路22号神华大厦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7人,亲自出席的董事7人,监事会主席翟日成、职工代表监事申林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本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由董事长张玉卓主持,经与会董事充分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关于修订公司内部管理授权手册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有权表决票数7票,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关于中国神华2016年度生产计划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有权表决票数7票,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关于中国神华2016年度投资规模及第一批投资建设方案的议案》

 董事会审议并批准:

 1. 同意2016年中国神华投资总规模控制在200亿元,并授权公司总裁在不突破200亿元的投资总规模下,分批下达投资方案。

 2. 同意2016年第一批投资方案下达101亿元。

 3. 根据公司投资方案对4家所属公司增资,增资总金额为12.63亿元。

 议案表决情况:有权表决票数7票,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关于中国神华2016年度经营计划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有权表决票数7票,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关于中国神华2016年度资金预算与债务融资方案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有权表决票数7票,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关于授权公司注册发行公司债券的议案》

 董事会审议并批准:

 1. 在境内交易所注册累计不超过500亿元的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公司债”),期限为3-10年,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归还金融机构借款和投资于经批准的项目,并在注册有效期内根据资金需求选择一次发行或分期发行。

 2. 授权公司总裁及财务总监在上述范围内决定发行方式、发行具体时机、发行价格、每次发行金额等所有与发行注册本次公司债的相关事宜并组织实施。授权有效期为董事会批准之日起至2017年5月28日。

 议案表决情况:有权表决票数7票,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关于中国神华2016年度金融衍生工具业务年度方案的议案》

 董事会审议并批准《中国神华2016年度金融衍生工具业务年度方案》。本公司2016年针对日元债务汇率风险的衍生工具交易额度为不超过折合454亿日元,针对美元债务汇率风险的衍生工具交易额度为不超过折合10亿美元。

 议案表决情况:有权表决票数7票,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与本公告同时披露的《关于2016年度金融衍生工具业务年度方案的公告》。

 八、《关于中国神华经理层2016年度经营业绩考评指标建议值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有权表决票数6票,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承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命

 董事会秘书

 黄清

 2015年12月18日

 证券代码:601088 证券简称:中国神华 公告编号:临2015-077

 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6年度金融衍生工具业务年度方案的公告

 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5年12月17日,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中国神华2016年度金融衍生工具业务年度方案》的议案。本公司2016年度金融衍生工具业务年度方案(“金融衍生工具业务年度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业务目的

 因本公司存在以日元和美元计价的中长期债务,在当前人民币日趋国际化、市场化的宏观环境下,为有效防范因人民币汇率双向波动带来的外债汇率风险,根据本公司风险管控原则和策略,拟结合实际需要,选择适合的市场时机开展外汇衍生工具交易业务。

 为提前做好相关筹划和准备工作,以便在有利市场时机下迅速反应、完成交易,本公司制定了金融衍生工具业务年度方案,并经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批准。

 二、业务品种

 本公司可使用简单、基础金融衍生工具开展外汇保值避险业务,具体包括:

 1、通过简单的货币利率掉期交易,将日元和美元债务转换为人民币或与人民币波动相关性强的其他币种债务,在承担一定限度的利息成本的条件下,锁定未来各期还本和付息支付金额的汇率水平;

 2、通过外汇远期交易,以市场公布的外汇远期价格锁定远期合约项下还本付息金额的到期汇率,不立即承担额外产生的利率成本;

 3、通过外汇期权交易,承担有限的期权费用,在保值避险的同时,进一步获得市场有利时参与市场的权利。

 本公司在以上品种的使用过程中将根据阶段性的保值需要灵活组合,动态调整。总体原则上,将优先采用货币掉期交易方式,在合理的外债期限匹配下进行风险对冲,起到平衡本公司账面损益波动的效用,同时结合市场短期汇率走势判断,把握有利的远期价格择机开展汇率远期和期权交易。

 三、业务规模

 截至本公告日,本公司存在汇率风险的外债余额约为454亿日元和10亿美元。本公司2016年度金融衍生工具交易业务规模将以上述外债余额为上限,具体交易金额将与债务主体的资产和收入情况相匹配,并结合市场实际情况加以权衡,对上述外债的部分或全部还本付息现金流进行汇率风险锁定。

 本公司没有使用任何杠杆工具放大上述业务交易规模的计划。

 四、风险分析

 1、市场风险:当市场汇率或利率走势与预期发生较大偏离时,本公司为锁定汇率风险而事先支付的保值交易成本可能高于不进行保值交易情况下所承担的汇兑损失,从而造成财务成本上的增加。此外,较大的汇率波动也会导致金融衍生工具本身产生大额公允价值变动,如果不能与现有债务做到完全对冲,可能会对本公司账面损益造成一定影响。

 2、信用风险:如果选定的金融衍生工具交易对手出现信用违约,交割时不按照约定的价格或金额执行,可能导致本公司无法正常通过保值交易弥补对外币债务还本付息时承担的汇兑损失。

 3、操作性风险:在从事金融衍生工具业务过程中因人为操作失误或内部控制机制不完善等主观和客观因素,导致交易执行上的不准确或不及时,从而造成交易损失。

 五、风险控制措施

 1、明确金融衍生工具的使用目的和原则,坚持以套期保值为目的,充分利用金融衍生工具在对冲和转移外债风险方面的效用,杜绝一切具有投机目的的高风险交易。在交易工具的使用上严格遵循交易配比、反向对冲、平衡损益、简单性和系统性等交易原则。

 2、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强化本公司外汇风险内部管控体系建设,建立健全金融衍生工具交易管理制度办法和流程,清晰界定业务交易审批和执行层面的权责划分,严格分离内控、交易、会计核算岗位人员,确保每一笔金融衍生工具业务交易的合规性和有效性。

 3、仅与具有合法经营资质、信用评级高的大型商业银行开展金融衍生工具业务。

 六、会计核算原则

 本公司将严格遵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及其指南中有关金融工具的核算规定,对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工具交易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处理。

 请投资者注意,在本公司董事会批准金融衍生工具业务年度方案后,本公司可能在当前市场汇率走势和波动性预期下开展金融衍生工具交易业务,但是并不意味本公司一定会在2016年度内进行金融衍生工具业务交易。

 特此公告

 承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命

 董事会秘书

 黄清

 2015年1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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