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希努尔男装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中所设定的公司债券回售条款,希努尔男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15年12月7日、2015年12月9日、2015年12月11日和2015年12月15日发布了《关于“12希努01”票面利率不调整及投资者回售实施办法的公告》、《关于“12希努01”票面利率不调整及投资者回售实施办法第一次提示性公告》、《关于“12希努01”票面利率不调整及投资者回售实施办法第二次提示性公告》和《关于“12希努01”票面利率调整及投资者回售实施办法第三次提示性公告》。投资者可在回售登记期内选择将其持有的“12希努01”全部或部分回售给公司,回售价格为人民币100元/张(不含利息),“12希努01”回售申报日为2015年12月9日、2015年12月10日、2015年12月11日、2015年12月14日 、2015年12月15日。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提供的债券回售申报数据,“12希努01”本次有效回售申报数量为3,951,627张,回售申报金额为395,162,700元,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剩余托管数量为48,373张。
针对回售申报情况,公司已准备足够的资金,确保回售款项的支付。回售资金到账日为2016年1月21日。
特此公告。
希努尔男装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