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河南通达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本公司”或“公司”)股票(证券简称:通达股份,证券代码:002560)连续3个交易日(2015年12月14日、2015年12月15日、2015年12月16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公司关注、核实情况说明
根据相关规定的要求,公司进行了必要核实,现对有关核实情况说明如下:
1、除公司于2015年11月21日、2015年12月15日分别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签署<股权转让框架协议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82)和《关于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15-084)外,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其他重大事项。
2、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3、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4、公司近期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内外部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5、经查询,股票异常波动期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买卖公司股票。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于2015年11月21日在法定媒体上披露了《关于签署<股权转让框架协议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82),在公告中披露了风险因素。
3、公司于2015年12月15日在法定媒体上披露了《关于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15-084),在公告中披露了风险因素。
4、公司于2015年10月20日披露了《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公告编号:2015-073),其中预计公司201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动幅度为20.00%-50.00%,201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动区间为5,625.93万元-7,032.41万元。截止本公告披露日,上述业绩预告不存在修正情形。
5、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为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
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河南通达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十二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