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神开石油化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2015年12月14日收到公司总经理寇玉亭先生所转交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沪【2015】10号)。现将主要内容公告如下:
寇玉亭先生于2015年5月21日至5月22日期间,在减持公司股票后六个月内又买入20,000股,共计金额345,497.00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测算,实际亏损2,495.92元(相关情况可查阅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于2015年5月26日发布的2015-023公告)。该交易行为违反了《证券法》第四十七条第一款规定,构成《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五条所述的违规买卖本公司股票行为。
事后,寇玉亭先生能够配合调查,及时提供材料,配合上市公司公告并公开致歉。依据《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五条及《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规定,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寇玉亭先生给予警告。
上述行政处罚事项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
特此公告。
上海神开石油化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1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