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64 证券简称:信质电机 公告编号:2015-077
信质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信质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信质电机”)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知于2015年12月4日以通讯及电子邮件的形式发出,并以现场投票表决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于2015年12月11日在信质电机二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9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9人。会议由董事长尹兴满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本次审议的内容是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审核过程中的更新材料,根据公司2015年6月23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2015年7月13日召开的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对《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审议结果,属于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由董事会审议通过即可。
特此公告。
信质电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12月11日
证券代码:002664 证券简称:信质电机 公告编号:2015-078
信质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信质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信质电机”)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知于2015年12月4日以通讯的形式发出,会议于2015年12月11日在信质电机二楼会议室以现场投票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参与表决监事3人,实际参与表决监事3人,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陶开江先生主持,经全体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以书面投资表决方式表决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本次审议的内容是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审核过程中的更新材料,根据公司2015年6月23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2015年7月13日召开的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对《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审议结果,属于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由董事会审议通过即可。
特此公告。
信质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5年12月11日
证券代码:002664 证券简称:信质电机 公告编号:2015-079
信质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于2015年12月2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了《信质电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5-074)。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现将公司召开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有关情况提示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信质电机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召集人:公司董事会,2015年12月1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3.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已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
4.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5年12月17日14:30
网络投票时间:2015年12月16日-2015年12月17日。其中: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12月17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12月16日15:00至2015年12月17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出席对象:
(1)截止2015年12月10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7.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台州市椒江区前所信质路28号
信质电机股份有限公司1#二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提案名称
1 《关于调整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1.1 《发行股票数量》
1.2 《发行基准日、定价方式及发行价格》
1.3 《募集资金数量及用途》
2 《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
3 《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
4 《关于修订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的议案》
(二)披露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事项属于公司股东大会职权范围,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事项合法、完备。
以上提案已于2015年12月2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予以披露。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手续:
(1) 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法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 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票账户卡、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
(3) 异地股东可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或传真在2015年12月11日16:30前送达或传真至证券部),不接受电话登记。
2、登记地点:浙江省台州市椒江区前所信质路28号 信质电机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邮编318016)。
3、登记时间:2015年12月11日至12月13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0-16:30。
四、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网络投票包括交易系统投票和互联网投票,网络投票程序如下:
(一)采用交易系统投票的投票程序:
1、投票代码:362664;
2、投票简称:“信质投票”;
3、投票时间:2015年12月17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4、在投票当日,“信质投票”“昨日收盘价”显示的数字为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总数。
5、投票期间,交易系统将挂牌一只投票证券,股东以申报买入委托的方式对表决事项进行投票:
■
股东投票的具体程序为:
(1) 输入买入指令;
(2) 输入证券代码362664;
(3) 输入对应申报价格:在“买入价格”项下输入对应申报价格,1.00元代表议案1,2.00元代表议案2,依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委托价格分别申报。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所有议案对应的申报价格为:
■
(4) 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不同表决意见对应的“委托数量”如下表:
■
(5)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示相同意见,则可以只对“总议案”进行投票。如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对总议案和单项议案进行了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即如果股东先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相关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它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果股东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6)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7)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投票申报无效,视为未参与投票。
(二)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5年12月16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15:00,结束时间为2015年12月17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15: 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交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三)网络投票其他注意事项
1 网络投票系统按股东账户统计投票结果,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方式重复投票,股东大会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2 股东大会有多项议案,某一股东仅对其中一项或者几项议案进行投票的,在计票时,视为该股东出席股东大会,纳入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总数的计算;对于该股东未发表意见的其他议案,视为弃权;
3 对于采用累积投票制的议案(若适用),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即股份数与应选人数之积)为限进行投票,如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弃权。
五、其他事项
1 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朱彬、陈世海
电话:0576-88931163
传真:0576-88931165
地址:浙江省台州市椒江区前所信质路28号信质电机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邮编318016)
2 会议费用:与会人员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六、备查文件
信质电机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信质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12月14日
附件1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身份证 )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信质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于2015年12月17日召开的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于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下列指示就下列议案投票,如没有做出指示代理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表决,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本人(本公司)承担。
■
委托股东姓名及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身份证号码(法人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股东持股数量: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本次授权的有效期限:自授权委托书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说明:1、请在表决意见中“同意”、“反对”、“弃权”选择您同意的一栏打“√”,同一议案中若出现两个“√”,视为无效投票,对某一议案不进行选择视为弃权。
注:授权委托书、股东登记表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