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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2月15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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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联发纺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提供委托贷款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394 证券简称:联发股份 公告编号:LF2015-049

 江苏联发纺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提供委托贷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江苏联发纺织股份有限(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12月12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海安县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总公司提供委托贷款的议案》和《关于向海安开发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委托贷款事项概述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在保证公司经营所需资金正常使用的情况下,利用暂时闲置的资金,委托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安支行向海安县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总公司贷款2亿元人民币(贷款期限30个月,贷款年利率9.6%);委托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安支行向海安开发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贷款3亿元人民币(贷款期限30个月,贷款年利率9.6%)。

 上述委托贷款均不构成关联交易,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等相关规定,《关于向海安县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总公司提供委托贷款的议案》、《关于向海安开发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贷款方的基本情况

 (一)海安县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总公司

 1、名称: 海安县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总公司

 2、成立时间:1993年5月

 3、注册资本:12,688万元人民币

 4、住所: 海安县海安镇长江东路9号

 5、法定代表人: 陈浩

 6、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叁级);投资城市公用基础设施建设;土地综合开发;物业管理;房屋租赁;一般货物仓储;粮食、棉花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的进出口业务。

 7、股权结构: 海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出资12,688万元,占100%股权。

 8、经营情况:截至2014年12月31日,海安县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总公司总资产1,756,145万元,净资产657,657万元,资产负债率62.55%,2014年度收入76,391万元,净利润20,474万元。截至2015年9月30日,总资产2,555,657万元,净资产719,439万元,资产负债率71.85%,2015年1-9月份,实现收入67,232万元,净利润11,042万元。

 (二)海安开发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1、名称: 海安开发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2、成立时间:2008年11月

 3、注册资本:20000万元人民币

 4、住所: 海安县海安镇江海西路68号

 5、法定代表人: 张勇华

 6、经营范围:城镇基础设施投资、城镇建设投资、村镇建设投资、交通基础设施及市政公用项目的投资、管理服务;接受授权范围内国有资产经营和资本运作及资产收益管理、产权监管服务;接受政府委托从事受托管理服务。

 7、股权结构:江苏海安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出资20000万元,占100%股权。

 8、经营情况:截至2014年12月31日,海安开发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总资产441,787万元,净资产378,721万元,资产负债率14.28%,2014年度收入123,424万元,净利润22,765万元。截至2015年9月30日,总资产524,886万元,净资产452,923万元,资产负债率13.71%,2015年1-9月份,实现收入80,547万元,净利润14,202万元。

 三、委托贷款的主要内容

 (一)海安县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总公司

 1、委托贷款金额:2亿元人民币

 2、委托贷款用途:基础设施配套支出、土地开发支出

 3、委托贷款期限:30个月,满20个月后可提前还款

 4、委托贷款利率:年利率9.6%

 5、利息支付:本项委托贷款按月结息,每月的第20日结息

 6、协议的生效条件、生效日期:担保公司以其提供足额、有效的担保措施的实现,作为本次对外提供委托贷款的前提条件。委托贷款合同经相关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签字并盖章后生效。

 7、担保措施:为规避上述风险,南通市新沿海实业有限公司以其合法拥有的全部资产为本次委托贷款事项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二)海安开发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1、委托贷款金额:3亿元人民币

 2、委托贷款用途:基础设施配套支出、土地开发支出

 3、委托贷款期限:30个月,满20个月后可提前还款

 4、委托贷款利率:年利率9.6%

 5、利息支付:本项委托贷款按月结息,每月的第20日结息

 6、协议的生效条件、生效日期:担保公司以其提供足额、有效的担保措施的实现,作为本次对外提供委托贷款的前提条件。委托贷款合同经相关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签字并盖章后生效。

 7、担保措施:为规避上述风险,海安城镇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以其合法拥有的全部资产为本次委托贷款事项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四、委托贷款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海安县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总公司

 1、担保人:南通市新沿海实业有限公司

 2、成立时间:2006年1月

 3、注册资本:25000万元人民币

 4、住所: 海安城东镇长江东路9号

 5、法定代表人: 申烨宇

 6、经营范围:园区土地综合开发;房地产开发;基础设施建设投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园林绿化工程施工总承包;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建筑材料、装饰材料、金属材料销售。

 截止2015年9月30日,南通市新沿海实业有限公司总资产146,361万元,净资产69,934万元,资产负债率52.22%,2015年1-9月份,实现收入70,928万元,净利润3,908万元,未分配利润28,935万元,具备该项担保履约能力。

 (二)海安开发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1、担保人:海安城镇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2、住所: 海安县海安镇花园大道66号

 3、法定代表人:张斌

 4、注册资本:20000万元人民币

 5、经营范围:基础设施建设投资;城镇建设投资;村镇建设投资;安置房建设投资;土地整理服务;接受政府委托从事受托管理服务;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管道工程专业承包;河湖整治工程专业承包;堤防工程专业承包;园林绿化工程专业承包。

 截止2015年9月底,海安城镇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总资产1,328,937万元,净资产948,918万元,资产负债率28.6%,2015年1-9月份,实现收入281,371万元,实现净利润12,701万元,未分配利润49,744万元,具备该项担保履约能力。

 五、委托贷款审批及管理

 公司设立调查岗、审查岗和决策岗及审计委员会审批制度,岗位分离,各负其责。证券部、财务部为调查岗,负责贷款对象的调查和日常管理;审计部为审查岗,负责对贷款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审查,对贷款整个过程的监督和核查,并形成材料报送审计委员会审核;董事长为决策岗,根据审计委员会报送材料最终决定贷款可行性;董事长审核通过后报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六、风险控制

 公司在选定借款人时积极与银行合作,选择经营状况良好、发展前景稳定、还款有保障、无不良信用记录的银行优质客户,同时采取第三方担保的措施,最大可能地确保委托贷款资金安全。

 公司将在出现以下情形之一时及时披露相关情况及拟采取的措施:

 1、接受财务资助对象债务到期后未及时履行还款义务的;

 2、接受财务资助对象出现财务困境、资不抵债、现金流转困难、破产、清算及其他严重影响还款能力情形的;

 3、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情形。

 出现上述情况之一,公司将及时采取催收贷款等措施,确保资金安全。

 七、独立董事对公司对外提供委托贷款的意见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对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的有关委托贷款的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本次用于委托贷款的资金是公司自有资金,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公司、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的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与接受委托贷款方及相应担保人均不存在关联关系。本次委托贷款不存在关联交易。

 本次委托贷款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借款人提供的担保真实,委贷风险可控,有利于提高公司暂时性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有利于提高公司整体收益。基于上述原因,我们同意公司进行本次委托贷款。

 八、公司累计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金额及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

 如提供上述两笔委托贷款后,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外发放委托贷款5.8138亿元,占公司2014年末合并净资产的21.39%。

 九、公司已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逾期情况

 公司不存在已对外提供的财务资助逾期的情况。

 十、备查文件

 1、《江苏联发纺织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江苏联发纺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对外提供委托贷款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联发纺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五年十二月十四日

 证券代码:002394 证券简称:联发股份 公告编号:LF2015-050

 江苏联发纺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江苏联发纺织股份有限(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12月12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根据总经理于拥军先生的提名,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董事会同意聘任江波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

 江波,男,1982年出生,中国国籍,毕业于东南大学无线电工程系,本科学历。历任供职于上海锦江麦德龙现购自运有限公司总部,南通亚江纺织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现任江苏联发纺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上海港鸿投资有限公司执行董事,上海崇山投资有限公司董事,海安县联发制衣有限公司总经理。

 江波先生未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持有上海港鸿投资有限公司80%的股份,截止目前,上海港鸿投资有限公司持有公司5.7%的股份。除此之外,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江波先生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

 特此公告!

 江苏联发纺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五年十二月十四日

 证券代码:002394 证券简称:联发股份 公告编号:LF2015-051

 江苏联发纺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江苏联发纺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近日收到董事崔恒富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崔恒富先生因工作调整需要向公司董事会提出辞职申请,请求辞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及相关专业委员会的职务。崔恒富先生辞去上述职务后,继续担任公司党委副书记。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崔恒富先生的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时生效,崔恒富先生的辞职未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

 崔恒富先生在担任公司董事期间,认真履行董事职责,勤勉尽责。在此,公司董事会对崔恒富先生任职期间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江苏联发纺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五年十二月十四日

 证券代码:002394 证券简称:联发股份 公告编号:LF2015-052

 江苏联发纺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名董事候选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江苏联发纺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12月12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董事候选人的议案》。鉴于公司董事崔恒富先生因工作调整需要辞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职务,为保证董事会的正常运作,提名孔令国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孔令国,男,1982年出生,中国国籍,工商管理硕士学位,研究生学历。历任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自营部研究员,前海开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研究员、基金经理助理。现任前海开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专户投资经理。

 孔令国先生未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孔祥军先生为父子关系,为孔祥军先生的一致行动人。除此之外,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孔令国先生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

 特此公告!

 江苏联发纺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五年十二月十四日

 证券代码:002394 证券简称:联发股份 公告编号:LF2015-053

 江苏联发纺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江苏联发纺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定于2015年12月29日召开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江苏联发纺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5年12月29日(星期二)下午15: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12月29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12月28日下午15:00至2015年12月29日下午15:00中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及表决方式: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现场会议地点:江苏省海安县恒联路88号 公司二楼会议室

 7、出席对象:

 (1)截至2015年12月23日下午15:00 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或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及其他人员。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向海安县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总公司提供委托贷款的议案

 2、关于向海安开发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的议案

 3、关于选举公司董事的议案

 以上议案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刊登于2015年12月14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上述三个议案对参与临时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结果单独计算并予以披露。

 三、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时间:2015年12月24日——2015年12月28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00)

 2、登记地点: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3、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2)受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3)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4)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异地股东书面信函登记以当地邮戳日期为准。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四、股东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1、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13-88869069

 传真号码:0513-88869069

 联 系 人: 潘志刚、陈静

 通讯地址: 江苏省海安县城东镇恒联路88号

 邮政编码:226600

 2、会议费用: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3、其他事项:本次股东大会不发放礼品和有价证券。

 特此公告。

 江苏联发纺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十二月十四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394。

 2.投票简称:“联发投票”。

 3.投票时间:2015年12月29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4.股东可以选择以下两种方式之一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1)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网络投票专用界面进行投票。

 (2)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以指定投票代码通过买入委托进行投票。

 5.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网络投票专用界面进行投票的操作程序:

 (1)登录证券公司交易终端选择“网络投票”或“投票”功能栏目;

 (2)选择公司会议进入投票界面;

 (3)根据议题内容点击“同意”、“反对”或“弃权”。

 6.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以指定投票代码通过买入委托进行投票的操作程序:

 (1)在投票当日,“联发投票”“昨日收盘价”显示的数字为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总数。

 (2)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

 (3)在“委托价格”项下填写本次临时股东大会议案序号:100.00元代表总议案;1.00元代表议案1;2.00元代表议案2,以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委托价格分别申报。

 表1 股东大会议案对应“委托价格”一览表

 ■

 (4)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

 表决意见对应的申报股数如下:

 表2 表决意见对应“委托数量”一览表

 ■

 (5)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6)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申报为准,不得撤单。

 二、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5年12月28日下午15:00至2015年12月29日下午15:00中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4年9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江苏联发纺织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并代理行使表决权。本人/本单位已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了解公司有关审议事项及内容,表决意见如下:

 ■

 (说明:请在“同意”或“反对”或“弃权”空格内填上“√”号。投票人只能表明“同意”、“反对”或“弃权”一种意见,涂改、填写其他符号、多选或不选的表决票无效,按弃权处理。)

 委托人签名(或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公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

 被委托人签名:

 被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证券代码:002394 证券简称:联发股份 公告编号:LF2015-054

 江苏联发纺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江苏联发纺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通知于2015年12月2日以书面和邮件方式送达各董事、监事,会议于2015年12月12日以现场方式在公司二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的董事9名,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9名(其中独立董事刘春林先生因会议冲突委托独立董事陈丽花女士参加本次会议并代为行使所议事项的表决权)。会议由董事长薛庆龙先生主持,公司所有高管和监事列席了会议。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并表决,通过了以下事项:

 一、关于向海安县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总公司提供委托贷款的议案

 审议结果:董事会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通过该议案。

 同意公司委托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安支行向海安县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总公司贷款2亿元人民币,贷款期限30个月,贷款年利率9.6%。

 同意将该议案提交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关于向海安开发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的议案

 审议结果:董事会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通过该议案。

 委托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安支行向海安开发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贷款3亿元人民币,贷款期限30个月,贷款年利率9.6%。

 同意将该议案提交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审议结果:董事会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通过该议案。

 同意聘任江波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四、关于提名公司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审议结果:董事会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通过该议案。

 同意提名孔令国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同意将该议案提交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五、关于召开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审议结果:董事会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通过该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江苏联发纺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十二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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