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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2月09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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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892 证券简称:*ST星美 公告编号:2015-98
星美联合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星美联合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股票简称:*ST星美,证券代码:000892)于2015年12月4日、7日、8日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累计偏离14.05%,属于异常波动。

 二、公司关注、核实的情况

 (一)近期,本公司披露了《关于全资子公司签订日常经营合同的公告》《201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详情请见公司于2015年12月5日披露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站的相关公告内容)。

 (二)公司董事会通过电话问询、函询等方式,向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核实了下列相关问题:

 1、是否存在对已披露的信息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是否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3、是否存在重大诉讼?

 4、是否存在其它影响公司股票交易价格的重大交易或重大关联交易?

 5、是否存在其它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信息?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除本公告“二、(一)”内容外,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必要的风险提示

 (一)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版)第13.2.1条第(三)款的规定情形虽然因营业收入累计超过1000万元而得以消除,但本公司并不能保证上述规则第13.2.1条第(一)(四)款的规定情形一定能全部消除。

 (二)若在2015年度无法消除《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版)第13.2.1条第(一)(四)款的规定情形,公司股票仍将面临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的风险。

 (三)我们无法判断第一大股东是否能在2016年3月23日前提交《星美联合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它相关文件给公司董事会进行审议,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仍然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和失败的重大风险。

 (四)《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防范风险。

 特此公告。

 星美联合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十二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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