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03 证券简称:搜于特 公告编号:2015-096
东莞市搜于特服装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东莞市搜于特服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12月6日在公司会议室举行了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会议通知于2015年12月1日以书面形式向全体董事发出。本次会议采用现场与通讯相结合方式召开并作出决议。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马鸿先生召集和主持,董事马鸿、马少贤、廖岗岩、伍骏4人出席现场会议,独立董事许成富、周世权、王珈3人以通讯方式参会并进行表决,公司监事、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以及参与表决董事人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与会董事经审议以投票方式表决通过如下决议:
7名董事同意,0名董事反对,0名董事弃权,审议并通过《东莞市搜于特服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办理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的议案》。
同意公司向通惠商业保理有限公司申请办理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的应收账款无追索权保理业务,并认为本次保理业务有利于加速公司资金周转,提供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长期发展规划及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搜于特:关于办理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的公告》。
特此公告。
东莞市搜于特服装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12月7日
证券代码:002503 证券简称:搜于特 公告编号:2015-097
东莞市搜于特服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办理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保理业务概述
东莞市搜于特服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12月6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办理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向通惠商业保理有限公司申请办理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的应收账款保理业务。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上述申请办理保理业务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保理业务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1、交易对手方:通惠商业保理有限公司
2、交易对方与公司及公司前十名股东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不存在可能或已经造成上市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关系。
三、交易的基本情况
交易标的:公司在经营中发生的部分应收账款。
四、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1、保理方式:应收账款无追索权保理方式;
2、保理融资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
3、保理融资期限:具体以签订保理合同期限为准;
4、保理费率:保理费率由双方协商确定。
五、办理保理业务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办理应收账款保理业务主要是为了降低应收账款管理成本,减少应收账款余额,改善资产负债结构及经营性现金流状况。本次业务有利于加速公司资金周转,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长期发展规划及利益。
六、董事会意见
公司向通惠商业保理有限公司申请办理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的应收账款无追索权保理业务,有利于加速公司资金周转,提供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长期发展规划及利益。本次保理业务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情况,鉴于上述情况,同意公司办理本次保理业务。
七、备查文件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东莞市搜于特服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