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86 证券简称: 亿利达 公告编号:2015-064
浙江亿利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亿利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15年12月5日上午10:00时在公司一楼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 2015年11月26日通过专人、通讯的方式传达全体董事,会议应到董事7人,现场出席董事7人,会议由董事长章启忠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议案:
1、会议以7 票同意、 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设立上海全资子公司的议案》。
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出资在上海设立全资子公司,暂定名为上海朗炫贸易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2,000万人民币。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投资设立上海全资子公司的公告》(编号:2015-065)。
2、会议以7 票同意、 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 的议案》。
会议同意公司注册资本由408,015,000元增加至412,005,000元,并修改《公司章程》。章程修正案如下:
原章程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40,801.5万元。
修订为: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41,200.5万元。
原章程 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额为40,801.5万股,全部为普通股。
公司股份数额和持股比例具体构成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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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订为: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额为41,200.5万股,全部为普通股。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会议以7 票同意、 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聘任罗阳茜女士为浙江亿利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自2015年12月4日至2016年9月5日止。
罗阳茜女士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其任职资格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资格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简历详见附件。
罗阳茜女士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地址:浙江省台州市路桥区横街镇亿利达路
联系电话:0576-82655833
传真号码:0576-82651228
邮箱地址:lyx.tz@yilida.com
三、备查文件
1、《浙江亿利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亿利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12月7日
附件:罗阳茜女士简历
罗阳茜,女,1986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共党员,大专学历。2012年5月至今在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从事证券事务工作。
罗阳茜女士直接持有本公司4万股股权激励限售股,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有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资格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不得担任证券事务代表的情形。
证券代码:002686 证券简称:亿利达 公告编号:2015-065
浙江亿利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投资设立上海全资子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1、为了拓展业务渠道,便利国际投资合作,浙江亿利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出资在上海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该子公司暂定名为上海朗炫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公司”)。
2、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设立上海全资子公司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相关章节条款的规定,本次投资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3、上海公司的设立需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
4、本次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所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拟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上海朗炫贸易有限公司(暂定名,以最终注册为准)。
2、注册资本:2,000万人民币;公司出资比例100%。
3、子公司负责人:江 澜。
4、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5、资金来源及出资方式:以公司自有资金出资。
6、拟定经营范围:销售各类通风机、净化、消音、管道、电机等设备,钢材五金及各类设备配件、建筑装饰材料、塑料制品、电子产品、百货家电、化工产品及原料、各类高分子新材料,运输代理、工程设计、安装施工及技术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商务信息咨询、企业管理咨询、投资管理等(以最终注册为准)。
三、设立子公司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为发挥上海在国际国内贸易、投融资等方面的优势,拓展公司业务,进一步提升公司知名度和综合竞争力,公司投资设立上海全资子公司,子公司设立事宜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按规定程序办理工商登记手续,不存在法律、法规限制或禁止的风险,在运营过程中可能面临经营管理风险。
四、备查文件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亿利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