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接A41版)
本议案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九、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
表决结果:五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2015年12月8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的《安徽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
监事会认为:本次变更募集资金项目是公司根据当前经济形势及公司实际情况而做出的决定,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变更募集资金项目并将募集资金用于皖新皖南物流项目,符合公司长远发展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变更募集资金项目。
本议案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与会监事还列席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认为公司董事会在作出决议的过程中没有违反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股东和公司的整体利益。
特此公告。
安徽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5年12月8日
证券代码:601801 证券简称:皖新传媒 公告编号:临 2015-059
安徽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原项目名称:e 网工程■安徽数字广告媒体网络建设项目(以下简称“e网工程”)
●新项目名称,投资总金额:皖新皖南物流园(以下简称“新项目”),拟投资总金额19,324.2万元,计划使用变更后的募集资金13,955.63万元,其余以自筹资金投入。
●变更募集资金投向的金额:13,955.63万元。
安徽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12月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拟对公司于 2010 年 1 月向社会公开发行股份所募集资金中部分资金用途进行变更。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本次拟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为e网工程---安徽数字广告媒体网络建设项目(以下简称“原项目”),该项目原计划投资总金额15,200万元,截止到2015年10月31日,实际投资金额为1,244.37万元,余额为13,955.63万元。本次涉及变更投向的金额为13,955.63万元,占该项目总投资额的91.81%,占2010年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的10.75%。
变更后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为皖新皖南物流园(以下简称“新项目”),拟投资总金额19,324.2万元,计划使用变更后的募集资金13,955.63万元,其余以自筹资金投入,实施主体为安徽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二、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原因
(一)原项目计划投资和实际投资情况
1、原项目计划投资情况
e 网工程---安徽数字广告媒体网络建设项目实施主体为安徽华仑新媒体传播有限公司,该项目拟投资金额为15,200万元。项目建设期为2年,预计经济效益为经营期10年平均年利润总额为2,811万元。
2、原项目实际投资情况
原项目实际实施主体未发生变化,截至2015年10月31日,原项目累计已实际投入金额为1,244.37万元。投资进度为8.19%,实现效益281.04万元。原项目未使用募集资金余额为13,955.63万元,均存储于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二)变更的具体原因
1、拟定原项目的原因
为提升公司渠道、终端的附加值,公司通过运用终端优势和新兴的数字技术,在巩固“新华书店”这一全国书业共有品牌优势的同时,着力打造“华仑”自主的渠道品牌和服务品牌,并运用品牌优势实行差异化经营,运用先进的数字LED 广告媒体项目,通过提升现有卖场的附加值,从而提高卖场固定资产的投资回报,并实现以出版物发行为主体的多元化经营格局的形成。
2、项目变更的原因
受广告行业市场整体环境的影响,公司投资建设的广告屏体未达到项目预计收益,公司增强风险控制意识。随着市场的变化,公司对e网工程建设项目进行重新评估测算,认为该项目很难达到预计收益,不能发挥募集资金的预计效益。因此,原有投资规划已不符合公司的未来整体发展需求,公司需要针对市场环境的变化适时调整,同时谨慎使用募集资金。
综合上述因素,为减少投资风险,提高募集资金使用率,充分保证公司及公司股东的利益,公司拟变e网工程建设项目募集资金用途。
三、新项目的具体情况
(一)新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皖新皖南物流园
2、实施主体:安徽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3、项目建设地点:项目建设地点位于黄山市休宁县,占地约为57.71亩。
4、建设规模:项目总投资19,324.2万元,项目建成后形成集图书物流、冷链物流、第三方物流、会展、办公、综合服务为一体的皖新皖南物流园。
5、建设内容:总建筑面积39,000.0平方米;购置相关软硬件设备108台(套);配建给排水、变配电等相关公用辅助工程以及厂区道路、绿化等工程。
(二)项目建设的必要性及可行性分析
近年来,现代物流已经与高新技术和金融同时成为当今世界经济发展的三大支柱产业,成为国民经济新的增长热点,而出版业的跨越式发展,对图书物流提出了越来越大的需求,对物流时间、作业质量、物流费用等物流服务水平的要求越来越高。公司一直专注于出版发行领域,着力打造全省物流配送中心、各地市物流中转中心、各县城送达中心及省域重点乡镇的物流分送网点的立体交互式物流系统,初步形成了具有品牌、资金及政策优势的现代物流体系。
项目建设地点位于黄山市休宁县,地块周边基础设施和配套设施已逐步完善,交通便利。皖新皖南物流园根据自身优势和自有资源,在原有传统图书物流基础上,增加部分第三方物流和冷链物流,扩大运营范围,提高企业和产品的市场竞争力,项目必要且可行。
四、新项目的市场前景和风险提示
(一)新项目的市场前景
项目主要目标市场为项目单位自身出版发行领域中的教材、一般图书和音像制品的物流配送业务,同时在原有图书物流的基础上增加区域范围内工业产品、快消品、冷冻食品、药品的第三方物流业务。
黄山市是目前安徽省唯一的国家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城市,坚持环境优先,着力构建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旅游生态区域,重点发展旅游、住宿餐饮、文化体验、休闲度假、健康等服务业,不断增强旅游综合服务能力。而黄山市日益改善的交通条件和持续增长的旅游接待量及丰富的物产资源为发展物流配送产业提供了有利条件。
同时公司拥有良好的图书发行资源,能够满足项目单位图书物流市场的需求;项目单位为当地工业产业提供物流服务,目标市场很充裕,可满足项目单位物流需求,具有较好的市场前景。
(二)风险提示
1、自然灾害风险;应对措施:在前期工作中,严格把关,在勘察设计中,投入大量资源和精力,进行重点经济技术评估和多方案比选,做好前期工作降低自然灾害风险。
2、运营风险;应对措施:与当地政府积极沟通,休宁县政府对项目高度重视,合作意愿强烈、合作态度积极,给予项目充分的政策支持。为平衡项目投资,在给予工业物流用地的基础上,配套部分住宅、商业用地,从而为投资提供保障,有效降低项目运营的风险。
3、市场风险;应对措施:不断强化内部管理,实现以服务为中心的转型,包括发展电子商务,实现网络化营销;拓展销售渠道,推进集团化管理;发展加工中心,强化生产、质量管理等,降低市场风险。
4、管理风险;应对措施:在项目开发建设过程中,持续对现有管理人员进行强化培训,挑选优秀中青年骨干进行针对性培养,使他们尽快成长。同时招聘、引进一批既有理论知识,又有实践经验的综合性人才,保证项目实施和今后的运营管理有充分的人才支撑,降低管理风险。
五、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人对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变更募集资金项目履行了必要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督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公司拟变更募集资金项目符合整体行业环境变化趋势以及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率,为公司和股东创造更大的利益。因此,我们一致同意本次募集资金的变更。
监事会认为:本次变更募集资金项目是公司根据当前经济形势及公司实际情况而做出的决定,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变更募集资金项目并将募集资金用于皖新皖南物流项目,符合公司长远发展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变更募集资金项目。
公司保荐机构国元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认为:经核查,公司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经过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独立董事事先认可并同意本次变更事项,相关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法规和制度的规定,本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异议。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安徽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核查意见。
5、皖新皖南物流园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安徽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12月8日
证券代码:601801 证券简称: 皖新传媒 公告编号:临2015-060
安徽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募集资金存放符合公司规定
●募集资金使用进度详见有关说明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证监发行字[2007]500号),现将安徽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截止2015年10月31日,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前次募集资金情况
(一)前次募集资金数额及资金到账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2009〕1274号文《关于核准安徽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本公司于2010年1月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1,000万股,每股发行价为11.80元,应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29,8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5,936.04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金额为123,863.95万元。该募集资金已于2010年1月到位。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会验字〔2010〕3043号《验资报告》验证。
根据财政部《关于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上市公司和非上市企业做好2010年年报工作的通知》(财会〔2010〕25号)规定,本公司将原计入资本公积的路演费、上市酒会费等费用652.66万元调整计入损益,增加募集资金652.66万元。本公司已于2011年3月23日存入募集资金专户交通银行合肥三孝口支行341302000018170129135账户人民币652.66万元。
调整后的募集资金总额124,516.60万元,根据本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及使用制度,以及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分别存入公司在交通银行合肥三孝口支行、农业银行合肥金城支行、建行合肥钟楼支行、招商银行合肥金屯支行设立的专户。
(二)前次募集资金管理及存储情况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的规定,遵循规范、安全、高效、透明的原则,公司制定了《安徽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以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根据相关规定,本公司与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交通银行安徽省分行、中国建行合肥钟楼支行、中国农业银行合肥金城支行和招商银行合肥金屯支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协议约定公司在上述四家银行分别开设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专款专用制度。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前次募集资金初始存放和截至2015年10月31日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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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截止2015年10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中有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等费用)92,006,657.73元;收到的施工单位保证金8,147,681.15元。
注2:2011年11月10日,公司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截至2011年9月30日的剩余超募资金510,429,270.61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故公司将上述农业银行金城支行、建设银行钟楼支行、招商银行金屯支行账户余额转入一般存款账户并注销。
二、前次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说明
(一)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前次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变更情况说明
1、公司2011年3月1日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审议并经公司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2011年度使用超额募集资金中的5,000万元投资设立皖新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2、2011年12月15日,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并经公司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新网工程—安徽图书音像及文化商品经营网点建设项目原新建或改建网点23个,已完成建设并投入运营的10个项目,使用募集资金16,300万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31,700万元全部用于“合肥图书城(四牌楼)” 扩建子项目,其余“新网工程” 子项目建设资金由公司以自有资金支付。
(三)前次募集资金项目的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的差异内容和原因说明
1、新网工程—安徽图书音像及文化商品经营网点建设项目实际投资金额较承诺投资金额差异20,816.03万元,主要系项目仍在建设过程中,尚未实施完毕。
2、畅网工程—安徽图书音像及文化商品经营物流体系及信息化建设项目实际投资金额较承诺投资金额差异2,764.04万元,主要系项目仍在建设过程中,尚未实施完毕。
3、e 网工程—安徽数字广告媒体网络建设项目实际投资金额较承诺投资金额差异13,955.63万元。随着市场的变化,受广告行业市场整体环境的影响,公司投资建设的e网工程很难达到预计收益。2015年12月2日,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将e网工程项目终止并对该项目进行变更,变更后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为皖新皖南物流园,拟投资总金额19,324.2万元,计划使用募集资金13,955.63万元,其余以自筹资金投入。
(四)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说明
截止2015年10月31日,公司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置换情况
截止2010年1月8日,公司利用自筹资金对募集资金项目累计已投入15,303.73万元。上述预先投入的金额业经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北京)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安徽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会审字[2010]3921号)验证。
经2010年7月30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决议通过,公司已用募集资金15,303.73万元置换了该部分先期投入的资金。
(六)闲置募集资金情况说明
截止2015年10月31日,公司不存在将闲置募集资金用于其他用途。
(七)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11年10月25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该议案经2011年11月10日召开的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审议通过,同意公司将截至2011年9月30日的剩余超募资金510,429,270.61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三、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说明
(一)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详见《附表2: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对照表中实现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二)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详见《附表2: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四、前次发行涉及以资产认购股份的资产运行情况说明
公司前次发行不存在以资产认购股份的情况。
五、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已公开披露信息对照情况说明
经逐项核对,公司定期报告和其他信息披露文件中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披露与实际使用情况相符。
特此公告
安徽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董事会
2015年12月8日
附表1: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至2015年10月31日
编制单位:安徽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附表2: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截至2015年10月31日
编制单位:安徽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 1:项目承诺效益依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中披露及可行性研究报告中预计的对应经营期的年均税后利润。
注 2:变更后的新网工程—安徽图书音像及文化商品经营网点建设项目包括:(1)已完工的10个经营网点建设,共使用募集资金16,300万元,按照各经营网点计算实际效益;(2)四牌楼联合大厦项目,计划投资总额31,700.00万元,是最大的网点改造工程,在报告期内继续推进。建成后的四牌楼联合大厦将成为全省图书经营的旗舰店,截至2015年10月31日,工程已完成主体结构封顶,处于幕墙施工阶段,尚未正式投入使用,未产生实际效益。由于项目尚未完全建设完毕,故实际效益未达到预计效益。
注 3:畅网工程—安徽图书音像及文化商品经营物流体系及信息化建设项目包括:(1)物流园物流体系建设,仓储物流配送系统;(2)信息化建设项目:报告期内ERP项目已完成主体上线工作,83个专业公司、市县公司同步上线EBS供应链,536个门店(旗舰店、中心门店、区域门店、校园店、社区店、便民店)同步上线富基融通零售管理系统。因物流园物流体系,仓储物流配送系统尚未投入建设,故此部分项目未产生相应的效益;ERP项目亦于2013年9月份完成上线,实现了“主营业务全覆盖、全局数据完整性”的建设目标,提升了公司的整体管理水平,也促进公司效益的增长,但无法量化核算。
注 4:e 网工程—安徽数字广告媒体网络建设项目:受目前广告行业市场整体环境的影响,公司增强风险控制意识,放缓项目建设步伐,注重项目的改造升级,优化公司已有资源。由于项目尚未完全建设完毕,故实际效益未达到预计效益。
注 5:皖新网络科技有限公司项目:公司利用超募资金设立全资子公司—皖新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设立时未予承诺年效益。
证券代码:601801 证券简称:皖新传媒 公告编号:临2015-061
安徽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性提示及采取措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安徽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于2015年12月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2015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议案。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以下简称“《意见》”)要求,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意见》,保障中小投资者知情权,维护中小投资者利益,现将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情况及公司采取的措施说明如下:
特别提示:
1、公司对2015年度、2016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和对2015年分红的假设分析并不构成公司的盈利和分红预测,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2、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份数量和发行完成时间仅为估计值,最终以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发行的股份数量和实际发行完成时间为准。
一、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截至2014年12月31日,公司的总股本为91,000万股,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为515,174.93万元。截至2015年9月30日,公司总股本不变,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为564,109.96万元。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73,664,825股,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200,000.00万元。本次非公开发行实施完成后,在公司股本和净资产均增加的情况下,如果未来公司业务未获得相应幅度的增长,公司每股收益和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将面临下降的风险。
考虑上述情况,公司基于下列假设条件对主要财务指标进行了测算,具体如下:
1、为最大限度考虑摊薄即期回报对财务指标的影响,假设本次非公开发行于 2016年5月实施完毕,该完成时间仅为测算本次非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假设时间,最终以实际发行完成时间为准;
2、本次非公开发行数量不超过73,664,825股,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200,000.00万元,且不考虑扣除发行费用的影响,最终发行数量和募集资金以证监会核准为准;
3、以2015年1-9月的净利润为依据,2015年全年净利润预测基数按照2015年前三季度净利润4/3进行预测,且假设2016年净利润与2015年净利润持平。该假设分析并不构成公司的盈利预测,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4、依据公司制定的分红规划,假设于2016年6月实施完成201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且假设现金分红为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10%。对2015年分红的假设分析并不构成公司的分红预测,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5、在预测公司净资产时,以公司2015年9月30日归属于母公司的净资产为依据,未考虑除募集资金、净利润以及现金分红之外的其他因素对净资产的影响;
6、在预测公司发行后总股本时,以本次非公开发行前总股本910,000万股为基础,仅考虑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的影响,不考虑其他因素导致股本发生变化。基于上述假设的前提下,公司对本次非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情况进行了测算,具体如下;
■
注:
1、基本每股收益=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当期净利润÷发行在外普通股加权平均数,发行在外普通股加权平均数=期初发行在外普通股股数+当期新发行普通股股数×已发行时间÷报告期时间-当期回购普通股股数×已回购时间÷报告期时间。
2、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ROE)的计算公式如下:ROE=P/(E0+P÷2+Ei×Mi÷M0-Ej*Mj/M0),其中:P为报告期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E0为期初净资产;Ei为报告期发行新股新增净资产;Ej为报告期回购或现金分红等减少净资产;M0为报告期月份数;Mi为新增净资产下一月份起至报告期期末的月份数;Mj为减少净资产下一月份起至报告期期末的月份数。
如上表所示,公司2016年考虑本次发行后较发行前的基本每股收益从1.01元减少至0.90元,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从14.58%下降到12.58%。
二、公司应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的措施
为保证本次募集资金有效使用,有效防范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公司拟通过加强募集资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加快公司主营业务发展,提高公司盈利能力,强化投资者回报机制等措施,提升资产质量,实现可持续发展,以填补股东回报。具体措施如下:
(一)加强募集资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拟用于智能学习全媒体平台项目及智慧书城运营平台项目。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将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规则》、《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要求,严格管理募集资金使用,确保募集资金得到充分有效利用。同时,公司将按照承诺的募集资金的用途和金额,积极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和实施,尽快实现项目收益,以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二)加强经营管理,实现公司战略目标
近年来,公司围绕传统主业提升转型,采取资本市场与实体经济双轮驱动两大战略。公司开拓创新、锐意改革,内抓管理、外拓市场,聚资源、建队伍、抓营销、促客服,全心全力提升企业综合能力,多措并举夯实产业发展根基,在向全国最大文化教育科技综合传媒公司的道路上大步迈进。
公司将会积极推进文化消费、教育服务、现代物流三大产业布局,力求将传统主业的转型提升至新的高度,努力在财务成果、客户服务、内部管理和员工成长等几个方面取得成果。
(三)严格执行现金分红政策,强化投资者回报机制
公司历来重视对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利润分配政策保持了连续性和稳定性。根据中国证监会下发的《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公司修改并完善了《公司章程》中有关利润分配政策的相关条款。公司每年均根据公司的经营情况和市场环境,充分考虑股东的利益,实施现金分红或股票分红。
为进一步保障公司股东权益,给予投资者合理回报,公司董事会制定了《安徽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15-2017年)股东回报规划》,对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进行详细规划。上述规划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将严格执行《公司章程》和《回报规划》明确的现金分红政策,在公司主业实现持续发展的过程中,给予投资者合理回报。
三、对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
在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随着募集资金的到位,公司的总股本和净资产将增加。虽然公司近几年营业收入和净利润均保持稳步上升的趋势,但考虑到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总股本和净资产均将进一步增加,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有一定的建设周期和投产期,其使用效益真正发挥需要一段时间,短期内投资者的即期回报仍面临被摊薄的风险。
特此提醒投资者关注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可能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安徽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12月8日
证券代码:601801 证券简称:皖新传媒 公告编号:临 2015- 062
安徽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复牌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因安徽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鉴于该事项存在重大不确定性,为保证公平信息披露,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造成公司股价异常波动,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自2015年11月26日起停牌,并于11月26日、12月3日发布了相关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公告《公司关于拟筹划非公开发行事项停牌公告》(临2015-055)、《公司关于拟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继续停牌的公告》(临2015-056)。
公司已于2015年12月7日公司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5年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的议案》等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5 年 12 月8日刊载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证券日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经公司申请,本公司股票将于 2015 年 12 月8日开市起复牌。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安徽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 年 12 月 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