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签订的协议属于基本原则的意向性约定,旨在表达各方的合作意愿及初步商洽结果,未来实施的进度及结果存在一定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该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相关决策程序及后续信息披露义务。
河北建投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控股子公司河北建投宣化热电有限责任公司(下称“宣化热电”)于2015年12月4日分别与张北数据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下称“张北数据港”)和张北云联数据服务有限责任公司(下称“张北云联”)就张北阿里云计算数据中心项目大用户直供电事宜签订了《数据港张北数据中心项目大用户直供电框架协议》和《张北云联数据中心项目大用户直供电框架协议》(统称“直供电框架协议”)。
一、张北阿里云计算数据中心项目基本情况
张北阿里云计算数据中心项目由阿里巴巴网络技术有限公司及其合作伙伴共同投资建设。项目位于河北省张家口市张北县,一期工程建设八万台数据中心基础设施,预计2016年5月投运。该项目是目前国内最大、建设效率最高、节能和绿色技术最先进的云计算数据中心,是阿里巴巴参与和支持京津冀协同发展的重要项目,也是阿里云在北方最为重要的云计算基地。
张北阿里云计算数据中心项目一期工程投运后,年用电量预计将在10-12亿千瓦时,由公司控股子公司宣化热电采用直接交易方式为其提供电力供应。
二、交易对方简介
1.张北数据港,成立于2015年4月20日,法定代表人:徐军,注册地址:河北省张家口市张北县张北镇兴和西路8号,注册资本:8,000万元,经营范围:计算机数据业务管理和服务;计算机软硬件开发;在信息技术、通讯设备、通讯工程、计算机软硬件系统及应用管理技术、新能源应用领域内从事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服务、技术咨询等。
2.张北云联,成立于2013年11月1日,法定代表人:宋美娜,注册地址:张北县宏昊路1号经济开发区办公楼408房间,注册资本:20,000万元,经营范围:信息及通信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计算机系统集成;基础软件服务、应用软件服务、数据处理(国际禁止的除外)等。
三、协议主要内容
公司控股子公司宣化热电分别与张北数据港和张北云联签订的直供电框架协议的主要内容如下:
(一)交易电量
1.张北数据港和张北云联年度用电量全部与宣化热电直接交易。
2.经对发电、用电情况进行估算,初步预计张北数据港和张北云联的年用电量均在1亿千瓦时以上,并随业务情况逐步增加至5-6亿千瓦时/年。
(二)购售电价格
1.购电结算价格暂定为0.42元/kwh,由供电公司收取。宣化热电向供电公司收取直接交易售电费。
2.双方将依据国家有关政策重大调整、电力市场重大变化情况,结合目前结算价格进行协商、调整。
(三)协议终止
1.当有关部门出台直供电量冲减宣化热电基数电量的相关政策,导致宣化热电直供电业务效益下降时,双方未达成调价协议,宣化热电有权提出终止履行协议。
2.当电煤市场价格、标杆电价等主要因素发生较大变化,导致宣化热电直供电业务效益下降时,双方未达成调价协议,宣化热电有权提出终止履行协议。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控股子公司宣化热电向张北阿里云计算数据中心直供电项目,为河北省首家大用户直供电合作项目,是公司响应国家深化电力体制改革号召,积极参与改革、开拓电力市场和提升竞争力的重要举措,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
直供电框架协议签订后,直供电双方将根据电力体制改革相关配套政策就直供电交易的具体事项进行进一步磋商,并与供电公司签订正式的购售电三方协议。公司将根据直供电项目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河北建投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5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