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转增比例:每10股转增10股
●股权登记日:2015年11月27日
●除权日:2015年11月30日
●新增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上市日:2015年12月1日
一、通过转增股本方案的股东大会届次和日期
大连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5年度临时利润分配方案已经2015年11月6日召开的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此次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于2015年11月7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
二、转增股本方案
以2015 年 6月 30 日总股本20
229.98万股为基数
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10 股,本次转增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增加至40
459.96万股,资本公积金余额为10
217.33万元。
三、相关日期
(一)股权登记日:2015年11月27日
(二)除权日:2015年11月30日
(三)新增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上市日:2015年12月1日
四、分派对象
截止2015年11月27日(A股股权登记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
五、转增股本实施办法
本次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将按照中登上海分公司的有关规定,由中登上海分公司通过计算机网络,根据股权登记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持股数,以每10股转增10股的转增比例,将所转增股份直接记入公司股东账户。
六、股本变动结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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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实施送转股方案后,按新股本总额摊薄计算的本年度中期每股收益
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后,按新股本总额 404
599
600.00股摊薄计算的公司2015 年半年度每股收益为0.072元/股
八、有关咨询办法
联系部门:大连热电证券部
咨询电话:0411-84498969 0411-84498968
传 真:0411-84438755
地 址:辽宁省大连市西岗区沿海街90号
大连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