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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1月24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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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893 证券简称:东凌粮油 公告编号:2015-141
广州东凌粮油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新疆江之源股权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权质押情况

 广州东凌粮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接到股东新疆江之源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人)(以下简称“新疆江之源”)的通知:

 (一)新疆江之源与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江西省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信达江西分公司”)于近日签署了《股票质押协议》(以下简称“《协议》”),根据《协议》内容,新疆江之源将其持有的本公司有限售条件的股份 18,025,800股质押给中国信达江西分公司进行融资。

 (二)新疆江之源与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元证券”)于近日签署了《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协议书》(以下简称“《交易协议》”),根据《交易协议》内容,新疆江之源将其持有的本公司有限售条件的股份 42,000,000股质押给金元证券进行融资。

 二、持股数量及剩余质押股份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新疆江之源持有本公司股份60,086,206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7.88%),全部为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本次部分股权质押后,新疆江之源共有60,025,800股公司股份质押,占其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99.899%,占本公司总股本的7.868%。

 特此公告。

 广州东凌粮油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1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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