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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1月18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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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856 证券简称:长百集团 公告编号:临2015-083
长春中天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
控股股东《关于变更维护公司股价稳定增持主体的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5年11月17日,公司收到控股股东青岛中天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变更维护公司股价稳定增持主体的函》,具体内容如下:

 为维护市场稳定,增强投资者信心,保护投资者利益,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2015年7月11日,我公司承诺:在长春百货大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复牌后六个月内,通过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定向资产管理等方式增持不低于一亿元的公司股票。

 对此承诺的具体增持主体,改由我公司的股东邓天洲先生、黄博先生予以增持,增持总数量不低于一亿元的公司股票,其中邓天洲先生、黄博先生各自增持总数量的50%。

 特此公告。

 长春中天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1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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