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11版:货币/债券 上一版3  4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 报库检索
2015年11月18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10中钢债”
回售登记期截止日再次延后

 备受债市关注的“中钢10债”违约事件,目前仍在艰难的协商谈判中。中钢股份16日公告称,为切实维护投资人权益,保障投资人利益,公司拟以所持上市公司中钢国际的股票为债券追加质押担保,并将“10中钢债”回售登记期截止日再度延长至12月16日。

 “10中钢债”原回售登记期为2015年9月29日-10月12日,鉴于总部及部分子企业现金流枯竭,若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公司恐将无力兑付到期本息,势必出现违约风险,为此中钢股份10月10日宣布将该债券的回售登记期延长至10月16日。

 10月16日当天,中钢股份公告称,公司拟以所持上市公司中钢国际的股票为“10中钢债”追加质押担保,考虑到新增抵质押担保可能会影响债券评级及投资人回售意愿,故将“10中钢债”的回售登记期调整为2015年9月30日-11月16日。

 而在11月16日的回售登记期到来之际,中钢股份再次为“10中钢债”争取到了宝贵的缓冲时间,其回售登记期截止日延长一个月至12月16日,公司称此次延期已经得到了“10中钢债”持有人会议的表决通过。

 同在11月16日,中钢国际公告称,公司拟将定增募集资金中的1亿元用途变更为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中钢国际表示,由于近期公司新签多个海外重大项目,项目预付款的需求较大,同时临近年底一些项目也进入执行高峰期,付款压力仍然较大。(王姣)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