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新界泵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司实施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6.06元/股的价格授予25名激励对象共127万股限制性股票。2015年3月11日,公司董事会实施并完成了限制性股票的授予及登记工作,详见2015年3月12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公布的《关于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登记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32,127万元,总股本变更为32,127万元。
公司2014年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并向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申请办理注册资本变更相关工商变更登记事宜。公司于近日完成了以上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了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
本次营业执照变更事项包括以下2项,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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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自2015年10月1日起。浙江省全面实施“五证合一”登记制度,统一实行“一照一码”登记模式,公司注册号变更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特此公告。
新界泵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五年十一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