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56 证券简称:浩宁达 公告编号:2015-117
深圳浩宁达仪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概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0]80号”核准,深圳浩宁达仪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0年1月18日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0,000,000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36.50元,截至2010年2月1日,公司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730,0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3,797.04万元,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69,202.96万元。上述发行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广会所验字[2010]第08001550133号《验资报告》审验。
二、募集资金存储和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中小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规定,公司及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证券”)于2010年3月10日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科技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布吉支行、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福景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华侨城支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蛇口支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及《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之补充协议》;公司、惠州浩宁达科技有限公司及招商证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惠阳支行于2012年12月13日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公司分别在上述六家银行开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用于存放和管理全部募集资金。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序号 | 开户银行 | 银行账号 | 用途 |
1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科技支行 | 337040100100090235 | 惠州浩宁达生产
基地建设项目 |
2 |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布吉支行 | 443066412018010050736 |
3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惠阳支行 | 632759585564 | |
4 |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福景支行 | 0112100341186 | 企业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5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华侨城支行 | 755901520910906 | 超募资金 |
6 |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蛇口支行 | 78180188000047559 | 营销网络建设项目 |
在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期间,公司严格按照监管协议履行义务。
三、募集资金专户注销情况
2015年9月8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临时)会议及2015年9月24日公司2015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并满足公司业务增长对流动资金的需求,降低财务成本,实现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最大化,同意公司将募集资金157,034,934.37元人民币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含利息收入,具体补充金额以转入自有资金帐户当日实际金额为准)。具体内容详见2015年9月9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上刊登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102)。
截至公告日,公司已完成了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科技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布吉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惠阳支行、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福景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华侨城支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蛇口支行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注销手续。专户注销后,公司与上述银行、保荐机构签署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之补充协议》和《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特此公告。
深圳浩宁达仪表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五年十一月五日
证券代码:002356 证券简称:浩宁达 公告编号:2015-118
深圳浩宁达仪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办理股权质押及解除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浩宁达仪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接到控股股东汉桥机器厂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汉桥机器厂”)的通知,汉桥机器厂因自身经营需要办理了股权质押及解除质押事宜,具体情况如下:
1.汉桥机器厂与山东省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协议,分别以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11,690,000股和6,570,000股质押给山东省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本次质押标的证券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5.88%。质押登记日分别为2015年9月29日和2015年10月28日,约定回购交易日分别为2016年9月28日和2016年 10月27日。
2.汉桥机器厂与长安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协议,以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16,610,000股质押给长安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本次质押标的证券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5.35%。质押登记日为2015年10月26日,约定回购交易日为2016年10月25日。
3.汉桥机器厂将质押给山东省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的2,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64%)解除质押。有关解质押登记手续已于2015年10月23日办理完毕。
4.汉桥机器厂将质押给谢嘉谊女士的15,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83%)解除质押。有关解质押登记手续已于2015年10月29日办理完毕。
截止目前,汉桥机器厂持有公司153,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49.28%,其中已质押股份数为132,922,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2.81%。其中73,162,000股质押给长安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16,260,000股质押给山东省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13,500,000股质押给深圳市高新投集团有限公司,30,000,000股质押给中融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特此公告。
深圳浩宁达仪表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五年十一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