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蒋开喜、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炳山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李阳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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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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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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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3.1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资产负债表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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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润表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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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金流量表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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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14年12月4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通知书》(141646号),对本公司提交的《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行政许可申请材料予以受理。
2015年5月22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反馈意见通知书》(141646号),中国证监会依法对公司提交的《北矿磁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进行了审查,现需要公司就有关问题作出书面说明和解释,并在30日内向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审查部门提交书面回复意见。
公司于2015年6月9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北矿磁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购买资产之利润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的议案》、《关于〈北矿磁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备考审计报告〉的议案》、《关于〈北矿磁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盈利预测审核报告〉的议案》、《关于〈北矿机电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盈利预测审核报告〉的议案》。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项。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对本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反馈意见通知书》(141646号)的要求,对关于保证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按计划使用、防范即期回报被摊薄的具体措施进行了公告;对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对即期回报的影响进行了公告;对公司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处罚或监管措施的情况进行公告。
2015年9月9日,公司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获得中国证监会发审会审核通过。
2015年10月8日,公司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批文。
公司近期将进一步推进非公开发行实施工作,尽快实现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上市。
3.3公司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名称 北矿磁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蒋开喜
日期 2015-10-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