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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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负责人秦本军、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周庆伟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张为鹏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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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披露前一交易日的公司总股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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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报告期末至季度报告披露日股本是否因发行新股、增发、配股、股权激励行权、回购等原因发生变化且影响所有者权益金额
√ 是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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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经2015年9月15日公司召开的2015年第2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201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总股本145,760,454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5元(含税),不送红股,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20股。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5年10月19日,除权除息日为:2015年10月20日。本次权益分派后,公司股本变更为437,281,362股。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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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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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报告期末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1.资产负债表项目大幅度变动及原因: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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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利润表项目大幅度变动及原因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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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现金流量表项目大幅度变动及原因: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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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关于与美国嘉吉公司的合作进展情况
2011年11月4日,公司披露了《关于签订日常经营重大合同的公告》。公司及全资子公司LAYN USA与美国嘉吉股份有限公司营养健康事业部正式签订了一份关于甜菊糖最终产品的长期独家《外包加工及供应协议》。根据协议的相关约定,该协议已经自动续约至2017年11月1日止。2015年1-9月,公司与美国嘉吉公司执行订单总计约1,847万美元。
2.关于BT项目的进展情况
2011年8月30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全资子公司桂林莱茵投资有限公司签订BT项目合同的公告》。截至2015年9月底,BT项目累计完成工程产值约8.2亿元。目前,BT项目累计已经收到工程回购款4.32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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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公司或持股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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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对2015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5年度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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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六、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情况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
七、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桂林莱茵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秦本军
二〇一五年十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