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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0月30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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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084 股票简称:中葡股份 编号:临2015-061
中信国安葡萄酒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通过资产管理计划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大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本公司股票相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5】51号文件精神, 公司于2015年7月9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承诺增持公司股票的公告》(临2015-044),公司控股股东中信国安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安集团”)承诺将通过包括但不限于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定向资产管理等方式增持公司股票,同时承诺增持部分股票在增持完成后六个月内不减持。

 2015年10月29日,公司接到控股股东国安集团通知,国安集团于10月29日通过申万宏源证券定向资产管理方式,增持中葡股份股票20万股,占中葡股份总股本的0.02%,成交均价6.67元/股,成交金额133.4万元。

 本次增持前,国安集团持有本公司367,453,286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32.70%。全部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本次增持后,国安集团持有本公司367,653,286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32.72%。全部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本次增持行为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股份行为指引》及《关于上市公司大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购买本公司股票相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5】51号)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规定的情况。本次增持结束后国安集团12个月内累计增持未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含前次增持股份在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5年6月27日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临2015-039)),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其他相关的法律、法规的规定。

 公司控股股东国安集团承诺将继续严格履行之前做出的相关承诺,同时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股份行为指引》和《关于上市公司大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购买本公司股票相关事项的通知》 等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中信国安葡萄酒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五年十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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