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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0月30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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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王运丹、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孙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陈文灏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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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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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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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2015年前三季度,公司紧紧围绕年度经营目标,积极争发有效电量,严控各项成本费用,实现经营业绩稳定增长。2015年1-9月利润总额完成22.61亿元,同比增长66.54%;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完成9.12亿元,同比增长51.56%。主要原因是:

 (1)一方面公司并购的淮沪电力、马耳他D3电厂纳入合并范围以及风电、太阳能等新项目投产发电;另一方面公司积极与电网公司沟通,抓住机遇争发有效电量。 2015年前三季度公司完成合并口径发电量272.39亿千瓦时,同比增长20.14%。

 (2)严控各项成本费用。抓住市场煤价下降的有利时机以及积极开展科学掺烧,进一步控制燃料价格,公司燃料成本同比下降19.2%。积极运用低成本直接融资,优化贷款结构,公司财务费用同比降低6.54%。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3.3 公司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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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公司名称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运丹

 日期2015-1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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