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郭建刚、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杨芳欣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蒋演彪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报告期末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2015年4月24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2015年5月18日召开的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募投项目建设的前提下,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133,000.00万元(其中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33,000.00万元,自有资金不超过100,000.00万元)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银行理财产品等),单个投资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15年4月27日和2015年5月19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20)和《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5-028)。
截至2015年9月30日,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余额为50,008.00万元,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余额为29,300.00万元。
三、公司或持股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
四、对2015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5年度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
五、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六、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情况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
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郭建刚
2015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