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贾涛、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狄洁华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王月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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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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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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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公司于2015年7月14日披露了《关于维护公司股价稳定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5-022),公司控股股东西安曲江旅游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旅游投资集团)计划自2015年7月14日公司股票复牌之日起六个月内,根据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累计增持金额不低于1000万元。
旅游投资集团于2015年8月25日、8月26日、9月2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分别增持公司股份71,900股、74,200股、78,600股,共计增持224,7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13%,累计增持金额299.93万元。上述增持前,旅游投资集团持有公司的股份数量为92,176,234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1.35%,增持后,旅游投资集团持有公司的股份数量为92,400,934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1.47%。
2.3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3.1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资产负债表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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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润表项目:
■
现金流量表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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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详见2015年7月17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2、公司关于归还银行借款的公告,详见2015年7月22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3、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详见2015年8月25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4、公司关于补充和完善会计政策的公告,详见2015年8月25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5、公司关联交易公告,详见2015年8月25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6、公司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批准公司利用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详见2015年8月25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7、公司2015年半年度报告及201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详见2015年8月25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8、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详见2015年8月27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3.3公司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
3.4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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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706 证券简称:曲江文旅 编号:临2015-032
西安曲江文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西安曲江文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会议通知和材料于2015年10月19日以传真和邮件方式发出。
3、会议于2015年10月29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4、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
5、会议由董事长贾涛先生主持。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并全票通过了公司《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
2、审议并全票通过了关于下属子公司大明宫遗址公园公司签订《景区管理补充协议三》的议案。
公司全资子公司西安曲江大明宫国家遗址公园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明宫遗址公园公司)接受西安曲江大明宫遗址区保护改造办公室(以下简称:大明宫保护办)委托,为其提供大明宫遗址公园景区管理服务。2013年4月26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下属子公司大明宫遗址公园公司签订〈景区管理补充协议〉的议案》,约定大明宫遗址公园公司收取大明宫遗址公园景区的管理酬金为17,350万元/年(详见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编号:临2013-018)。
为进一步促进大明宫国家遗址公园运营管理,大明宫保护办与大明宫遗址公园公司对大明宫国家遗址公园管理工作进行进一步的梳理审定,本着科学合理、勤俭节约的原则,拟对大明宫国家遗址公园的广告宣传费、演出费、卫生保洁、能源费用、园林养护等部分费用进行相应核减。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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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上,大明宫保护办将与大明宫遗址公园公司签订《景区管理补充协议三》,将大明宫景区的管理酬金调整为12,810万元/年,较以前年度管理酬金17,350万元/年减少了4,540万元/年,自2015年6月1日起执行。
由于上述景区管理酬金的调减,大明宫遗址公园公司的成本支出也会相应减少,因此该事项对大明宫遗址公园公司及公司的整体经营情况未产生重大影响。
同意大明宫遗址公园公司与大明宫保护办签订《景区管理补充协议三》。
特此公告
西安曲江文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十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600706 证券简称:曲江文旅 编号:临2015-033
西安曲江文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归还银行借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于 2014 年 12月 29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大雁塔支行申请流动资金借款1亿元,期限一年。详见2014年12月30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近日,公司归还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大雁塔支行流动资金借款5000万元。
特此公告
西安曲江文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十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