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人员;
(六)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人员。 | (十)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的;
(十一)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人员。 |
第一百〇九条 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人(独立董事中至少1人为会计专业人士),董事会设董事长1人。
根据股东大会的有关决议,董事会可以设立战略、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等专门委员会,并制定相应的工作细则。专门委员会成员全部由董事组成,其中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占多数并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中应至少有一名独立董事是会计专业人士。 | 4、负责对公司薪酬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5、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宜。 |
(十五) 听取公司经理的工作汇报并检查经理的工作;
(十六) 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本章程规定,以及股东大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 (十五) 听取公司经理的工作汇报并检查经理的工作;
(十六) 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本章程规定,以及股东大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
(五)董事长认为必要时;
(六)本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 | (六)证券监管部门要求召开时;
(七)本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 |
此议案需提交201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七、 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相关条款的议案》
根据公司董事人数的变更情况,董事会同意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相关条款,具体内容如下:
原条款 | 修订后的条款 |
公司建立定期信息通报机制,每季度通过电子邮件或书面形式发送财务报表、经营管理信息以及重大事项背景资料等资料,以便董事及时掌握公司业绩、财务状况和前景,有效履行职责;
(六)公司章程或股东大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 公司建立定期信息通报机制,每季度通过电子邮件或书面形式发送财务报表、经营管理信息以及重大事项背景资料等资料,以便董事及时掌握公司业绩、财务状况和前景,有效履行职责;
(六)公司章程或股东大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一名,负责公司股东大会和董事会会议的筹备、文件保管以及公司股东资料管理,办理信息披露事务等事宜。董事会秘书是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对董事会负责。
董事会秘书应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一名,负责公司股东大会和董事会会议的筹备、文件保管以及公司股东资料管理,办理信息披露事务等事宜。董事会秘书是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对董事会负责。
董事会秘书应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
第二十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主要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战略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应至少包括一名独立董事。战略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公司董事长担任。 | 第二十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主要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战略委员会成员由五名董事组成,其中应至少包括一名独立董事。战略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公司董事长担任。 |
此议案需提交201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以普通决议审议通过。
修订后的《董事会议事规则》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珠海艾派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十月二十九日
附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王彦国先生,1981年进入北京大学经济系学习、研究生毕业留校任教,曾任副教授。之后在中国证监会工作,曾在发行部、基金监督管理部、证监会南京特派办和上海证管办等地方监管机构担任要职,2002年至2005年任东吴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总裁,2005年至2006年任长江巴黎百富勤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总裁,2006年9月至2014年11月任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副董事长,2014年12月至今任珠海东方金桥资本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
王彦国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情形;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情形。
王彦国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王彦国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
2、刘洋先生,1981年5月出生,北京大学毕业,硕士、中级工程师。曾任国开金融基金一部副总经理,牵头负责司内国家集成电路产业基金(大基金)发起设立工作;大基金成立后,牵头组织完成了包括艾派克、展讯科技、国科微、芯动能基金等一批项目的投资;现任华芯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投资二部总经理,兼任芯动能基金管理公司第一届董事会董事。
刘洋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情形;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情形。
刘洋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刘洋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
证券代码:002180 证券简称:艾派克 公告编号:2015-100
珠海艾派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珠海艾派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15年10月28日在珠海市香洲区前山明珠北路63号04栋6楼A区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15年10月21日以电子邮件及短信方式送达全体监事。本次监事会会议应参加表决的监事3名,实际参加表决的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曾阳云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1、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及全文》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珠海艾派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本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详见2015年10月29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2、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高级管理人员基本薪酬标准的议案》
鉴于公司增补和调整高级管理人员,现对新增公司高管人员基本薪酬标准进行确定。
具体如下:
姓 名 | 职 务 | 基本薪酬标准(人民币万元) |
严 伟 | 总经理 | 150 |
程 燕 | 副总经理 | 50 |
3、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地址及营业执照编号的议案》
为规范公司经营管理以及广东省珠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的统一要求,现将公司注册地址及营业执照编号进行变更如下:
项目 | 变更前 | 变更后 |
注册地址 | 珠海市香洲区前山明珠北路63号04栋6楼A区。 | 珠海市香洲区珠海大道3883号01栋2楼、7楼B区,02栋,03栋,04栋1楼、2楼、3楼、5楼,05栋。 |
邮政编码 | 519075 | 519060 |
营业执照号 | 营业执照号440000000031618 | 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4001926372834 |
此议案需提交201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以普通决议审议通过。
4、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相关条款的议案》
根据公司注册地址等情况的变更,监事会同意修订《公司章程》相关条款,具体内容如下:
原条款 | 修订后的条款 |
第三条 公司系经广东省人民政府粤办函[2004]272号文批准,发起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在广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号码为440000000031618。 | 第三条 公司系经广东省人民政府粤办函[2004]272号文批准,发起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在广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4001926372834。 |
第六条 公司住所:珠海市香洲区前山明珠北路63号04栋6楼A区。
邮政编码:519075 | 第六条 公司住所:珠海市香洲区珠海大道3883号01栋2楼、7楼B区,02栋,03栋,04栋1楼、2楼、3楼、5楼,05栋。
邮政编码:519060 |
第十八条 公司发行的股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集中存管。
股票被终止上市后,公司股票进入代办股份转让系统继续交易,公司不得修改公司章程中的此项规定。 | 第十八条 公司发行的股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集中存管。
公司股票被终止上市后(主动退市除外)股票进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进行转让。 |
(五)监事会提议召开时;
(六)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 | (六)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
前述第(三)项持股数按股东提出要求之日计算。 |
第六十九条 股东大会召开时,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应当出席会议,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列席会议。 | 第六十九条 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亲自参加或列席股东大会,并就股东的质询作出解释。因故不能亲自参加股东大会的上述人员,公司将视情况通过视频、电话、网络等方式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参与股东大会提供便利。 |
(3)若因两名及其以上的候选人得票相同而不能决定其中当选者时,则对该得票相同的候选人进行第二轮选举;
(4)若第二轮选举仍未能决定当选者时,则应在下次股东大会另行选举;但若由此导致董事会、监事会成员不足公司章程规定的三分之二以上时,则下次股东大会应当在本次股东大会结束后的二个月以内召开。 | (3)若因两名及其以上的候选人得票相同而不能决定其中当选者时,则对该得票相同的候选人进行第二轮选举;
(4)若第二轮选举仍未能决定当选者时,则应在下次股东大会另行选举;但若由此导致董事会、监事会成员不足公司章程规定的三分之二以上时,则下次股东大会应当在本次股东大会结束后的二个月以内召开。 |
(七)法律、行政法规或部门规章规定的其他内容。
违反本条规定选举、委派董事的,该选举、委派或者聘任无效。董事在任职期间出现本条情形的,公司解除其职务。 | (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
违反本条规定选举、委派董事的,该选举、委派或者聘任无效。董事在任职期间出现本条情形的,公司解除其职务。 |
(五)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人员;
(六)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人员。 | (十)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的;
(十一)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人员。 |
第一百〇九条 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人(独立董事中至少1人为会计专业人士),董事会设董事长1人。
根据股东大会的有关决议,董事会可以设立战略、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等专门委员会,并制定相应的工作细则。专门委员会成员全部由董事组成,其中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占多数并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中应至少有一名独立董事是会计专业人士。 | 4、负责对公司薪酬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5、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宜。 |
(十五) 听取公司经理的工作汇报并检查经理的工作;
(十六) 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本章程规定,以及股东大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 (十五) 听取公司经理的工作汇报并检查经理的工作;
(十六) 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本章程规定,以及股东大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
(五)董事长认为必要时;
(六)本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 | (六)证券监管部门要求召开时;
(七)本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 |
此议案需提交201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珠海艾派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0一五年八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180 证券简称:艾派克 公告编号:2015-102
珠海艾派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1.本次召开的股东大会为临时股东大会,为珠海艾派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201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015年10月11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2014年修订)等的相关规定决议召开201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应提交由股东大会审议的各项议案;2015年10月28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将审议通过的应提交由股东大会审议的各项议案提交201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2014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
4.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或符合规定的其他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5.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15年11月18日(星期三)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15年11月17日-2015年11月18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11月18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11月17日15:00至2015年11月18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或其他表决方式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15年11月12日(星期四)
7.会议出席对象:
(1)2015年11月12日(星期四)15:00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均有权参加本次股东大会并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也可授权他人(被授权人不必为本公司股东)代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不能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也可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等其他相关人员。
(4)拟增选的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珠海市香洲区前山明珠北路63号04栋6楼A区公司会议室。
二、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
(一)议案名称
四届二十三次董事会审议的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
1.《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2.《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3.《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 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4.《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议案》
5.《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6.《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15-2017 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7.《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四届二十四次董事会审议的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
8.关于增选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9.关于董事津贴标准的议案
10.关于变更公司注册地址及营业执照编号的议案
11.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相关条款的议案
12.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相关条款的议案
上述议案2需逐项表决;议案8需累积投票表决;议案1-7、11需特别决议表决。
上述全部议案需要对中小投资者(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业务专区信息披露业务中的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披露要点,中小投资者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管;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并披露。
(二)披露情况
以上议案均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决议公告及相关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 2015年10月12日、2015年10月29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15年11月17日(星期二),8:30-11:30,14:30-17:30;
2.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和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或传真办理登记。(信函或传真方式以2015年11月17日17:00前到达本公司为准)
3.登记地点:珠海艾派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信函邮寄地址:珠海市香洲区明珠北路63号04栋6楼证券部
(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邮编:519085 传真:0756-3265238
4.其他事项:
(1)若因特殊原因无法在登记日办理会议登记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可按照上文第2点登记方式的要求,凭完整、有效的证明文件在会议现场办理登记;
(2)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3)会议咨询:
联系电话:0756-3265238
联系人:张剑洲、叶江平
四、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程序如下:
(一)采用交易系统投票的投票程序
1.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5年11月18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2.投票期间,交易系统将挂牌一只投票证券,股东以申报买入委托的方式对表决事项进行投票表决:
投票证券代码 | 证券简称 | 买卖方向 | 买入价格 |
362180 | 艾派投票 | 买入 | 对应申报价格 |
3.股东投票的具体流程为:
(1)输入买入指令;
(2)输入证券代码362180;
(3)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股东大会议案序号, 100代表总议案,1.00元代表议案一,以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价格分别申报,具体如下表:
议案序号 | 议案名称 | 委托价格(元) |
100.00 | 总议案 | 100.00 |
1.00 | 《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 1.00 |
2.00 | 《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 |
2.01 | (一)发行股票种类及面值 | 2.01 |
2.02 | (二)发行数量 | 2.02 |
2.03 | (三)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 2.03 |
2.04 | (四)发行对象和认购方式 | 2.04 |
2.05 | (五)发行价格和定价原则 | 2.05 |
2.06 | (六)募集资金投向 | 2.06 |
2.07 | (七)限售期 | 2.07 |
2.08 | (八)上市地点 | 2.08 |
2.09 | (九)本次发行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安排 | 2.09 |
2.10 | (十)本次发行股票决议的有效期 | 2.10 |
3.00 | 《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 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 3.00 |
4.00 | 《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议案》 | 4.00 |
5.00 | 《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 5.00 |
6.00 | 《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15-2017 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 6.00 |
7.00 |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 7.00 |
8.00 | 关于增选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
8.01 | 1)关于增选王彦国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8.01 |
8.02 | 2)关于增选刘洋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8.02 |
9.00 | 关于董事津贴标准的议案 | 9.00 |
10.00 |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地址及营业执照编号的议案 | 10.00 |
11.00 |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相关条款的议案 | 11.00 |
12.00 | 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相关条款的议案 | 12.00 |
本次股东大会投票,对于议案100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即如果股东先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相关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果股东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4)在“委托股数”项下填报表决意见。
(5)确认委托完成。
(6)不符合上述规定的申报无效,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作自动撤单处理。
(二)采用互联网投票的投票程序
1.股东获取身份认证的具体流程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股东可以采用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的方式进行身份认证。
(1)申请服务密码的流程
登陆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 的“密码服务专区”;填写“姓名”、“证券帐户号”、“身份证号”等资料,设置6-8位的服务密码;如申请成功,系统会返回一个4位数字的激活校验码。
(2)激活服务密码
股东通过深交所交易激活系统比照买入股票的方式,凭借“激活校验码”激活服务密码。
买入证券 | 买入价格 | 买入股数 |
369999 | 1.00元 | 4位数字的“激活校验码” |
该服务密码需要通过交易系统激活后使用,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前发出的,当日下午13:00即可使用;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后发出的,次日方可使用。服务密码激活后长期有效,在参加其他网络投票时不必重新激活。密码激活后如遗失可通过交易系统挂失,挂失后可重新申请,挂失方法与激活方法类似。
买入证券 | 买入价格 | 买入股数 |
369999 | 2.00元 | 大于1的整数 |
申请数字证书时,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
2.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进行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
(1)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列表”选择“珠海艾派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投票”;
(2)进入后点击“投票登录”,选择“用户名密码登录”,输入您的“证券账号”和“服务密码”;已申领数字证书的投资者可选择CA证书登录;
(3)进入后点击“投票表决”,根据网页提示进行相应操作;
(4)确认并发送投票结果。
3.投资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起止时间为2015年11月17日15:00至2015年11月18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三)注意事项
1.网络投票不能撤单;
2.对同一表决事项只能申报一次,多次申报的以第一次申报为准;
3.同一表决权既通过交易系统又通过网络投票、现场投票,以第一次为准;
4.如需查询投票结果,请于投票当日下午18:00以后登录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点击“投票查询”功能,可以查看个人网络投票结果,或通过投票委托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查询。
五、 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人:张剑洲、叶江平
2.电话:0756-3265238
3.传真:0756-3265238
4.联系地址: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明珠北路63号04栋6楼
5.邮编:519075
6.本次会议与会股东或代理人交通、住宿等费用自理。
7.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
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六、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珠海艾派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10月29日
附件一: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珠海艾派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一五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本单位)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提案以投票方式代为行使表决权。本人(本单位)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代为行使表决权。
议案序号 | 议案名称 | 表决意见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1.00 | 《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 | | |
2.00 | 《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 |
2.01 | (一)发行股票种类及面值 | | | |
2.02 | (二)发行数量 | | | |
2.03 | (三)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 | | |
2.04 | (四)发行对象和认购方式 | | | |
2.05 | (五)发行价格和定价原则 | | | |
2.06 | (六)募集资金投向 | | | |
2.07 | (七)限售期 | | | |
2.08 | (八)上市地点 | | | |
2.09 | (九)本次发行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安排 | | | |
2.10 | (十)本次发行股票决议的有效期 | | | |
3.00 | 《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 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 | | |
4.00 | 《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议案》 | | | |
5.00 | 《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 | | |
6.00 | 《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15-2017 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 | | |
7.00 |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 | | |
8.00 | 关于增选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
8.01 | 1)关于增选王彦国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 | |
8.02 | 2)关于增选刘洋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 | |
9.00 | 关于董事津贴标准的议案 | | | |
10.00 |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地址及营业执照编号的议案 | | | |
11.00 |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相关条款的议案 | | | |
12.00 | 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相关条款的议案 | | | |
附注:
1、如欲投票同意议案,请在“同意”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反对议案,请在“反对”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弃权议案,请在“弃权”栏内相应地方填上“√”;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如果委托人未对上述议案做出具体表决指示,受托人可否按自己决定表决: □可以 □不可以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书有效期限: 委托日期:2015年 月 日
附件二:
股东登记表
截止2015年11月12日下午15:00时交易结束时本人(或单位)持有002180艾派克股票,现登记参加公司201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单位名称(或姓名): 联系电话:
身份证号码: 股东账户号:
持有股数:
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