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陆红星、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毅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王洁民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2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
2.3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3.1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
3.2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公司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
3.4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名称 中国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陆红星
日期2015-10-28
证券代码:601117 股票简称:中国化学 公告编号:临2015-039
中国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国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股份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15年10月28日上午10:00时在股份公司903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韩志华先生主持。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出席会议的监事认真审议,监事会做出了以下决议:
审议通过股份公司《关于公司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上市监管机构的规定;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共3票,其中同意票为3票,反对票为0票,弃权票为0票。
特此公告。
中国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五年十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601117 证券简称:中国化学 公告编号:临2015-038
中国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国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知于2015年10月20日以书面送达和电子邮件形式发出。会议于2015年10月28日采取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应出席董事6人,实际出席董事6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由陆红星董事长主持。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中国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中国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审议通过《中国化学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情请见公司刊载于2015年10月29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中国化学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
特此公告。
中国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五年十月二十八日
公司代码:601117 公司简称:中国化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