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120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3  4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 报库检索
2015年10月28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3 上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泰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杨剑、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吴菊林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朱宇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

 ■

 ■

 ■

 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1)报告期公司资产构成情况发生重大变动的原因

 ■

 (2)报告期内公司利润表主要财务数据发生重大变动的原因

 ■

 (3)报告期内现金流量发生重大变动的原因

 ■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公司2014年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于2015年5月20日获得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通过,2015年6月18日收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泰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1233号),公司于2015年7月7日完成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849,895,200元。

 (2)2015年8月15日公司披露《关于全资子公司上海泰豪智能节能技术有限公司涉及重大诉讼(起诉)及进展情况公告》(公告编号:临2015-065),目前山西美锦煤化工有限公司已按《和解协议》相关条款的约定,向山西锦泰节能技术有限公司支付蒸汽款人民币贰仟万元整。本事项预计给公司2015年度贡献利润人民币2500万元—3500万元。

 (3)公司2015年8月20日召开的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发行公司中期票据的议案,同意公司申请注册发行不超过人民币3.5亿元的中期票据,票据期限不超过5年,发行利率根据发行时市场供求情况和公司资信评级情况由公司与承销机构协商确定。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于9月16日正式收件受理发行公司本次中期票据注册。

 (4)公司2015年8月20日召开的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目前正在与参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对象签订认购协议。

 (5)因筹划非公开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自2015年7月29日开市起停牌,截至目前,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涉及的财务顾问、法律顾问、审计机构和评估机构等相关中介机构的各项工作正有序推进,公司与交易对方就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核心交易条款已达成一致并签署相关协议,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相关的方案、审计报告、评估报告和法律意见书等各中介已进入内部审核程序。

 (6)公司2015年9月23日召开的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债券的相关议案,同意公司发行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含10 亿元)的公司债券,债券期限不超过5年(含5年),本次公司债券在获准发行后,可以一次发行或分期发行,具体发行方式授权董事会根据相关规定及市场情况确定,并按中国证监会最终核准的方式发行。目前与该事项相关的中介机构正在制作申报材料。

 3.3 公司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名称 泰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杨剑

 日期 2015-10-26

 股票代码:600590 股票简称:泰豪科技 编号:临2015-090

 泰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泰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15年10月26日以电话会议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会议通知和会议资料于2015年10月16日起以邮件方式发出,应参加会议董事7人,实际参加会议董事6人,陆致成先生授权委托黄代放代先生代为行使表决权。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黄代放先生主持,形成如下决议:

 一、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将持有衡阳泰豪通信车辆有限公司90.19%股权转让给江西泰豪军工集团有限公司的议案》

 为进一步实施公司军工产业发展战略,整合内部军工资源,同意公司将持有衡阳泰豪通信车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衡阳泰豪”)90.19%股权转让给江西泰豪军工集团有限公司,本次股权转让价格为211,163,132.50元(该价格以衡阳泰豪2015年6月30日未经审计净资产267,363,220.02元扣除2014年度利润分配金额33,231,794.71元所对应的公司持有的股权比例90.19%作价),并授权公司经营层对本次股权转让事项签署相关协议和办理工商变更等事宜,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关于将持有衡阳泰豪通信车辆有限公司90.19%股权转让给江西泰豪军工集团有限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5-091)。

 二、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泰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10月28日

 股票代码:600590 股票简称:泰豪科技 编号:临2015-091

 泰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将持有衡阳泰豪通信车辆有限公司90.19%股权

 转让给江西泰豪军工集团有限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泰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持有衡阳泰豪通信车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衡阳泰豪”)90.19%股权转让给江西泰豪军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豪军工”),本次转让完成后,衡阳泰豪由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变为本公司控股孙公司。

 上述事项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相关规定,本次股权转让事项无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股权转让不涉及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一、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江西泰豪军工集团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05年5月30日

 3、注册地址:江西省南昌市高新开发区泰豪工业园区

 4、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5、注册资本:9,000万元

 6、经营范围:发电机及发电机组研制、生产及销售;声光机电一体化产品、通信设备、卫星导航设备的研制、生产及销售;新能源、新材料、新技术产品研制、生产及销售;其他机电设备研制、生产及销售。

 7、股权结构情况:本公司持有泰豪军工100%股权。

 8、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14年12月31日,泰豪军工经审计的总资产为4,367.81万元,净资产为1,165.90万元,营业收入为3,786.53万元,净利润为88.83万元。截至2015年6月30日,泰豪军工未经审计的总资产为19,914.42万元,净资产为9,459.94万元,营业收入2,590.53万元,净利润为-394.13万元。

 二、交易标的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衡阳泰豪通信车辆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04年1月19日

 3、注册地址:衡阳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芙蓉路46号

 4、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5、注册资本:18,000万元

 6、经营范围:军用改装车及军用方舱的研制生产和销售,民用车改装和其他机电产品的研制生产和销售。

 7、股权结构情况:本公司持有衡阳泰豪90.19%股权。

 本公司持有的衡阳泰豪股权目前不存在涉及有关资产的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不存在被查封、冻结等状况。

 8、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14年12月31日,衡阳泰豪经审计的总资产为70,192.57万元,净资产为26,295.87万元,营业收入为51,162.63万元,净利润为1,927.75万元;截至2015年6月30日,衡阳泰豪未经审计的总资产为62,849.34万元,净资产为26,736.32万元,营业收入为14,308.21万元,净利润为440.45万元。

 9、本次股权转让后,衡阳泰豪由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变为本公司的控股孙公司,仍在公司的合并报表范围之内。

 三、股权转让的主要内容

 1、转让方:泰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受让方:泰豪军工集团有限公司

 公司将持有的衡阳泰豪90.19%股权转让给泰豪军工,转让价格为211,163,132.50元(该价格以衡阳泰豪2015年6月30日未经审计净资产267,363,220.02元扣除2014年度利润分配金额33,231,794.71元所对应的公司持有的股权比例90.19%作价),股权转让款项在本次股权转让相关协议签署生效之日起45个工作日内付清。

 四、本次交易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股权转让旨在进一步实施公司军工产业发展战略,整合内部军工资源。

 本次股权转让对公司的正常经营、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产生重大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泰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0一五年十月二十八日

 股票代码:600590 股票简称:泰豪科技 编号:临2015-092

 泰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股份购买资产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泰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自2015年7月29日开市起停牌,详见公司于2015年7月29日披露的《泰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停牌公告》(公告编号:临2015-060)。2015年8月12日和2015年9月12日,公司分别披露了《泰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停牌公告》(公告编号:临2015-064)和《泰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购买资产进展暨继续停牌公告》(公告编号:临2015-078)。停牌期间,公司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了非公开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进展情况。2015年9月30日,公司披露了《泰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2015-085),公司股票自2015年10月14日起继续停牌不超过一个月。

 截至目前,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涉及的财务顾问、法律顾问、审计机构和评估机构等相关中介机构的各项工作正有序推进,公司与交易对方就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核心交易条款已达成一致并签署相关协议,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相关的方案、审计报告、评估报告和法律意见书等各中介已进入内部审核程序。为确保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的方案及相关数据真实、准确、完整,保障非公开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的顺利进行,防止股价异常波动,保护广大投资者合法权益,公司股票将继续停牌。停牌期间,公司将根据非公开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非公开发行股份购买资产进展公告。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敬请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泰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10月28日

 股票代码:600590 股票简称:泰豪科技 编号:临2015-093

 泰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入选中上协军工委国防军工板块名单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引导、规范国防军工板块上市公司的划分,中国上市公司协会(以下简称“中上协”)于2015年10月27日发布了中上协军工委国防军工板块名单,泰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入选中上协军工委国防军工板块名单,根据《中上协军工委国防军工板块划分标准》,中上协军工委国防军工板块由军品业务重要性较高、军品业务规模较大的上市公司组成。

 经过多年的发展,公司在军工装备产业形成了相当规模,产品类型、品种覆盖面广,在业内享有较高知名度和品牌影响力。目前公司军工装备业务主要为车载通信指挥系统、军用移动电站和雷达产品的研制与服务。

 特此公告。

 

 泰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10月28日

 公司代码:600590 公司简称:泰豪科技

3 上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