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104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3  4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 报库检索
2015年10月28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3 上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辽宁红阳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代码:601098 公司简称:中南传媒

 辽宁红阳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林守信、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田文忠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黄爱萍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15年9月24日,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所涉及的重组标的资产方股东已将所持有的标的资产100%股权过户至公司及公司子公司名下,由于公司本次定向增发的股份尚未完成发行,标的资产方股东尚未取得公司非公开发行的股份,仅完成了标的资产沈阳焦煤股份有限公司100%股权的过户手续。公司就本次重大资产实施进展情况于2015年9月29日发布了“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标的资产过户完成情况”的公告。目前,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重组协议的相关规定,聘请了会计师事务所对标的资产自评估基准日(2014年9月30日)至股权交割日最近期末(2015年9月30日)之过渡期间损益情况进行审计,审计工作尚待完成。由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尚未实施完毕,本报告未将标的资产沈阳焦煤股份有限公司纳入合并范围,公司预计将在2015年12月31日前将沈阳焦煤股份有限公司纳入合并范围。

 3.3 公司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名称 辽宁红阳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林守信

 日期 2015-10-27

3 上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