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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0月28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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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0728 证券简称:国元证券 公告编号:2015-105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董事长蔡咏先生、总裁俞仕新先生、总会计师高民和先生及财务会计部总经理司开铭先生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报告期末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2009年2月14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追加办公楼购置预算的议案》,同意公司追加购置办公楼预算8,139万元,具体内容见公司于2009年2月17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追加办公楼购置预算的公告》,2011年6月15日,公司与安徽饭店签署了《商品房买卖合同》,该商品房合同约定建筑面积共28,817.32平方米,总价23,760.06万元。本次购置的办公场所,是依照当时的市场价格进行作价,分五期付款。2015年3月24日,公司与安徽饭店签署《补充协议》,双方协调一致同意调整总价为22,814.02万元,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已支付22,814.02万元购房款。

 2、2015年2月17日,公司取得《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行短期融资券的通知》(银发〔2015〕56号)。根据该通知,中国人民银行核定公司待偿还短期融资券的最高余额为44亿元,有效期为一年,公司可在有效期内自主发行短期融资券。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共发行了4期短期融资券,兑付了4期短期融资券:

 ■

 3、2015年6月5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国元证券(香港)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同意向国元证券(香港)有限公司增资4亿港币,具体公告见2015年6月6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2015年7月29日,中国证监会证券基金机构监管部以《关于对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向香港子公司增资的无异议函》(机构部函〔2015〕2236 号),对公司向国元证券(香港)有限公司增加40,000万港元等值人民币注册资本无异议。2015年8月5日,公司向国元证券(香港)有限公司增资40,000万港元。

 4、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和201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发起设立安元投资基金有限公司(拟定名)及安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拟定名)的议案》,具体公告见2015年6月15日和2015年6月24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截至2015年7月末,安徽安元投资基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元基金”)和安徽安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元基金管理公司”)已完成工商登记,具体公告见2015年8月4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2015年8月12日,公司向安元基金拨付首期出资款4.3333亿元,向安元基金管理公司拨付首期出资款1500万元。

 5、鉴于证券市场出现非理性下跌,为维护资本市场稳定,促进本公司持续、健康发展并维护广大公众投资者利益,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文件精神,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安徽国元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国元集团”)、安徽国元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安徽省粮油食品进出口(集团)公司(以下简称“安粮集团”)将积极承担社会责任,自2015年7月8日起 6 个月内不减持本公司股份。

 国元集团于2015年7月9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增持公司股份2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0%)。 安粮集团通过与中信证券签订股票收益互换合同进行专业化投资管理,由中信证券于2015 年 7 月 15 日至2015年7月16日在股票二级市场上买入处于公开交易中的本公司股票,本次从二级市场购买公司股票4,740,065股,购买成本为110,018,662.47元,购买股份占本公司总股本的0.24%,安粮集团的增持计划已完成。具体公告见2015年7月10日和2015年7月18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6、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与中国证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进行收益互换的议案》,同意公司与中国证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中国证券期货市场场外衍生品交易主协议》及《收益互换交易确认书》等相关法律文件,与中国证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进行收益互换交易,出资金额为 2015 年 7 月末净资产的 20%即367,762 万元。2015年9月1日,公司向中国证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拨付367,762万元。

 7、公司201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发行短期融资券的议案》 、《关于公司发行短期公司债的议案》 、《关于设立公司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的议案》和《关于公司回购股份的议案》,具体公告见2015年9月15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累计回购股份464.6704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2366%,最高成交价为16.10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5.12元/股,支付的总金额约为7348.31万元(含交易费用)。

 三、公司或持股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

 四、对2015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五、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

 说明:本表填列合并报表中交易性金融资产科目核算的内容。

 六、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情况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注:根据合并报表中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被套期项目相关数据填列。

 买卖其他上市公司股权情况

 单位:元

 ■

 注:根据合并报表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中买卖上市公司股份使用资金前十名填列。

 七、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

 注:衍生品初始投资金额、期末投资金额均为股指期货合约金额。

 八、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

 九、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十、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蔡 咏

 二〇一五年十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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